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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第十届群众音乐舞蹈花会工作安排,****于5月组织开展了2026年**区群众艺术花会(音乐舞蹈)作品评选工作。通过评选,我区报送音乐节目《心安身就爽》《古朗月行》、舞蹈节目《那一束红光》到**市参与2026年**省**市群众艺术花会(音乐舞蹈)活动。
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从2026年5月26日至5月28日止。如发现入选作品有虚假申报、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争议的,请以书面方式通过邮寄或邮件向****反映,邮寄地址:**市**区淡水街道南亨西路15****办公室,邮箱:****@qq.com,电话:0752-****212。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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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