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产名称 | **市千岛湖路111号一层停车位出租项目 | 标的编号 | ****01 |
| 资产权益 | 租赁权 | 资产类型 | 其他资产 |
挂牌公告
依据国家、省、市国有资产处置相关规定,为保障国有资产处置公开、公平、公正,维护资产处置交易秩序,规范入场交易,**农交所受相关权利人委托,对以下资产公开征集意向承租人,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位于**市千岛湖路111号一层的停车位,共计53个,层高约4.5米,整体布局合理,停车位宽深比合理,规划功能设计合规,标的地面为金刚砂耐磨地面,内墙面刷涂料到顶,天棚安装有消防管道系统。
二、标的展示
标的按现状进行展示及招租,意向承租人应在公告期内自行到现场实地查勘。一经提交报名,即视同认可标的实物现状、存在瑕疵及全部交易条件,自愿接受所有招租约定;意向承租人若对标的现状、交易条件存在异议,须在公告期内向本所以书面形式正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并自愿接受全部交易条件。
1.发布渠道:本次资产处置项目在**省农村产权综合交易平台(https://zc.****.com:18080/deyangnccq/)和**公共**交易平台(**省**市)(https://www.****.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2.公告(报名)时间:2026年5月26日至2026年6月8日16:00(10个工作日),挂牌公示期内任意工作时段均可报名(报名时段09: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四、交易相关条件
(一)挂牌价格:66780元/年,前三年租**平不变,第4、第5年在前3年租金基础上上浮3%。
(二)租赁期限:5年;
(三)免租期:3个月;
(四)租金支付方式:按年支付租金,首年给予3个月免租期,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人支付第一承租年租金,下一承租年的租金在上一承租年租金到期前30日内缴纳。
(五)续租:合同到期提前90日向出租人提出续租书面申请,双方重新议定租金价格后,可签订续租合同,反之视为承租人不再继续租赁。
(六)优先权:租赁期满再次出租,在同等条件下,本轮承租人有优先权。
(七)物业管理费:按照30元/个/月收取。
(八)履约保证金:1个月租金,用于保证租赁期间承租人履行各项义务。
五、报名相关事项
(一)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国境内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经本所交易信用评价存在不良行为且尚在处理期内的交易主体不得参与项目报名。
(二)报名方式:
方式一:线上报名
登录https://zc.****.com:18080/deyangnccq/(**省农村产权综合交易平台),注册账号,账户注册验证通过后方可报名。
1.自然人(个人)注册:资产**交易系统用户类型——资产**竞买人——竞买人类型(产权自然人);
2.单位注册:资产**交易系统用户类型——资产**竞买人——竞买人类型(产****政府主体);
3.所在地区选择“**省.**市”;
4.注册成功后,再次登录,跳转系统首页,在产权交易版块中找到拟报名项目,点击“我要报名”按钮,填写报名信息,以附件形式上传报名所需材料。
方式二:线下报名
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到**市松花**路8****政府政务服****服务中心)一楼11-12号窗口,由农交所工作人员协助完成报名。
(三)报名需提交资料
1.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章等(以上资料复印件盖鲜章);
3.报名申请表(交易条件-资料下载)。
(四)交易保证金使用规则
1.交易保证金:3万元;交易保证金支持网银转账、扫码。
2.承租人缴纳的保证金在租赁合同交至本所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退还至缴款人账户,未竞得人报名保证金于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退还至缴款人账户。
六、特别约定
(一)承租事项
1.承租人须严格按照挂牌公告约定及报名时申报的经营用途、经营业态合法合规使用资产,不得擅自改变经营用途及经营范围,如需变更,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向出租人提出申请,并征得出租人同意。
2.租赁期间,承租人对租赁标的内一切经营活动、使用不当、装修修缮、设施损毁、火灾、水渍、物料渗漏等情形,以及承租人及其相关人员行为过失引发的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损失,均由承租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足额赔偿出租人及第三方一切损失与相关费用。
承租人须在租赁期内购买足额对应保险,保险条款需包含交叉责任、契约责任、人身侵害、放弃代位追偿权等相关内容,全面覆盖租赁全周期风险。
3.租赁资产严禁用于法律法规明令禁止、违法违规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储经营、污染环境、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及与申报业态不符的经营活动。
4.承租期间,承租人需结合千岛湖路停车楼整体运营发展情况,适时对承租区域装修及配套设施进行升级更新。
5.承租人如需对租赁标的进行内部装修或改建,须严格遵守停车楼统一管理规定,提前将完整装修改造方案报送出租人,取得书面同意后方可动工;施工期间,租金及各项相关费用仍按合同约定正常足额缴纳。一切装修、改建工程,均须先行取得出租人书面许可,****政府职能部门审批手续,获批后方可实施。
6.意向承租人在报名同时须提供拟租赁标的经营业态计划书,计划书需明确经营品类,运营模式,人员配置及安全管理方案,内容详实完整,符合项目整体规划及相关行业经营规范,意向承租人提交的经营业态计划书将作为资格审核重要依据,严禁申报与标的规划不符的经营业态。
7.挂牌期满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出租人对意向承租人经营业态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发放《意向资格确认书》,取得《意向资格确认书》的意向承租人进行竞价环节,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承租资格。
8.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将承租区域转租、转借给第三方,不得将该区域承租权等权利做质押;****停车场公共区域的外墙面严禁设置广告灯箱或具有广告收益性质的LED屏。
9.承租后,严禁进行封闭门窗、改动消防设施、增设吊顶、亦不得拆除临街墙面墙体,不得擅自改动建筑原有外立面及主体结构,经营业态必须与汽车相关联业态。
10.租赁合同期满或合同提前解除,承租人须将自身投入的装修和装饰及增添的设备全部拆除,并确保原有所属出租人的设施设备完好无损,将租赁标的恢复至原交付时状态;若出租人书面同意无需将该区域恢复原状的,出租人无任何义务就承租人对该区域或其装修、设备和设施进行的增建或改建作出任何补偿或赔偿。
(二)其他事项
1.意向承租人递交报名申请,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同意《挂牌公告》《租赁合同》等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及已经完成对意向标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招租公告之内容,同意按《租赁合同》约定签订合同。成为承租人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2.租赁期届满,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无任何违约行为且未给出租人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在结清所有应付费用(含租金、水电费、违约金等),并办妥承租标的为注册地的工商注销或变更手续后90日内,出租人将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无息退还承租人。
3.未尽事宜,均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七、竞价、定标方式
1.竞价活动通过https://zc.****.com:18080/deyangnccq/(**省农村产权综合交易平台)进行。
2.公告期满,若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双方按挂牌条件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采用网络竞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竞价过程分为自由竞价与限时竞价两个阶段。当预设的自由竞价时段届满,系统自动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遵循以下规则:
①每个限时竞价周期为60秒。
②在任一周期内,如有竞买人提出有效应价,系统自动进入新的60秒周期。
③在任一周期内,无任何新的有效应价,则系统在该60秒周期结束时自动终止整场竞价。
八、费用支付
1.成交公示结束次日起15日内,承租人与出租人签定《租赁合同》,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人支付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2. 成交公示结束次日,承租人按《****收费管理办法》向本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九、标的移交:付清首年价款后2个工作日内,由出租人向承租人进行移交,移交后房屋使用权、管护权随即转移至承租人。
十、违约责任
(一)意向承租人经本所确认为承租人后,若出现违约行为,交纳的保证金原则上可首先冲抵其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依据公告要求或合同等其他相关规定进行。
(二)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承租人经本所确认为承租人后,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不按时签署租赁合同的,且逾期时间超过15日的;
2.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人无正当理由不按合同约定执行的;
3.意向承租人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人或本所损失的;
4.意向承租人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出租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5.意向承租****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6.意向承租人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7.意向承租人被确认为承租人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不履行后续事宜的;
8.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人自****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9.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承租人或承租人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本所有权以承租人交纳的保证金总额为限,并在承租人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出租人的指定账户。
十一、联系电话: 189****2876、151****8301
十二、报名地址:**市松花**路8****政府政务服****服务中心)一楼011--012号农交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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