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生态环境局陵城分局关于2026年5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山东-德州-陵城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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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关于2026年5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5-25

根据建设项目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26日—2025年5月27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176****9069

通讯地址:****环境局**分局环评科(陵州西路4452****中心)

邮编:253500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

****年产10000吨HDPE土工膜项目

山****经济开发区田园路东段**

******公司

该项目不新增用地,利用现有车间闲置位置450平方米,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

1.大气环境影响: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VOCs、臭气浓度、颗粒物。

(1)有组织废气:项目挤出、压延工序产生的VOCs、臭气浓度经收集,引入1套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VOCs排放浓度和速率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其他行业Ⅱ时段排放限值标准。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

(2)无组织废气:项目未被收集的废气于厂界无组织排放。VOCs厂界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标准;厂内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标准。臭气浓度厂界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颗粒物厂界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界浓度控制限值。

2.水环境影响: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废水产生环节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生活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中三级标准****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环境影响:本项目的噪音主要为挤出机、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进行降噪。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区标准要求。

4.固废影响: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为废包装袋、边角料及不合格品,产生的一般固废经收集后外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固废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标准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

2

****人民政府

马颊河流域—大宗旱河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糜镇镇驻地,红卫干沟与大宗旱河交汇处周边区域

****公司

项目总投资4733.1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2.52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潜流湿地,红卫干沟、大宗旱河生态治理及修复,项目近期设计处理水量Q1=3000m3/d,远期设计处理水量为 Q2=6000m3/d。潜流 湿地占地面积约为14800m2,合约22.2亩;红卫干沟、大宗旱河生态治理及修复占地面积约为75123.73m2,合约112.69亩(河道走廊湿地约88.8亩,生态边坡23.8亩)。

1.项目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中土方开挖、施工材料运输和堆放等产生扬尘、施工中各种工程机械和运输车辆在燃汽油、柴油时排放的尾气中含有的THC、颗粒物、SOx、NOx 等大气污染物。通过定期洒水、设置围挡、避免台风天气作业、易产生扬尘的堆放材料采用防尘网遮盖、土石方及时清理回填、采用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及车辆。运送各种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渣土的车辆必须应有遮盖和防护措施;施工项目部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平台;建筑垃圾及时清运等措施降低大气环境影响。

2.地表水环境影响:施工期排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车辆和施工设备的冲洗废水、基坑排水、下雨天的地表径流等。项目施工营地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施工结束后,临时化粪池全部移除,恢复植被。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和设备的冲洗、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绿化用水等,不外排。隔油过程产生的油泥及浮油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

3.声环境影响:项目施工期噪音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噪声、物料装卸碰撞噪声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噪声。通过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加强维护和保养、合理布局施工设备,对固定的高噪声设备进行噪声屏蔽处理、施工场地应保持通道和道路畅通,控制运输车辆的车速,限制车辆鸣笛等措施降低声环境影响。施工期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 类标准。

4.固体废物影响: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废水隔油沉淀池产生的油泥及浮油、废弃焊条及焊渣、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部分用于河堤加固,其他垃圾送市政部门指定的地点堆存;油泥及浮油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废气焊条及焊渣收集后外售处理;生活垃圾的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土壤环境影响:施工期做好表土剥离和堆存,及时采取拦挡、截排水及种植水保植物等措施,有效防治土壤流失。对施工生产区进行场地硬化,加强施工物料的防流失措施,做好废污水处理池防渗处理。定期维护机械设备,杜绝跑冒漏滴现象。运行期应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和反馈机制,及时进行跟踪评价,发现有明显不良影响的应及时采取改进措施,把不利影响降至最低水平。

6.生态环境影响:本项目施工期主要的生态影响主要源于施工占地和地面开挖。

施工期应进行封闭性施工,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对工程进行合理设计,场区预先修建挡土墙和排洪沟,地表开挖尽量避开暴雨季节,做到分期分区开挖,使工程施工引起的难以避免的水土流失降至最低程度。合理选择施工工序,回填土方应分层碾压夯实;合理堆放建筑材料以及临时土方,及时拦挡以控制渣量流失;对需要防护的边坡覆土后及时进行绿化施工,减少地表裸露时间。合理选择施工工期,尽量避免在雨季进行各种基础开挖,在雨天施工时,为防止临时堆料及开挖裸露土质边坡坡面等被雨水冲刷,选用彩条布、塑料薄膜等进行覆盖;施工中应注意开挖后立即进行施工,暂时不施工的应进行表土覆盖;施工中应注意开挖后立即进行施工,暂时不施工的应进行表土覆盖;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干燥天气,应对地表进行洒水,以免产生扬尘。严格 控制运输流失,对出入场区的工程车辆要严格管理,严禁超载,防止因车辆超载而将物料洒落在运输途中;土石方在转运时容易漏洒在转运途中,容易形成扬尘,因此,运输车必须加盖防护,不能超载;在工程区出口处设置洗车设施,工程车辆在驶出工程区时必须进行清洗,以防泥土带出工程区而造成区外水土流失和环境污染。对于陆生植物,减少临时占地,对于被占用的绿化在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绿化,避免水土流失。进行植被恢复,应该依照“适地适树”、原生性、特有性、实用性的基本科学原则,种植当地生态系统**有的重要的各种植物种类,乔、灌、草、层间植物有机搭配,从而恢复当地原有的植被。在树种选择上选用与原有植被相同或接近,并注重加大水保林木的栽植,严禁引入外来入侵种。为了减少工程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应做好施工时间的安排,力求避免在晨昏和正午进行高噪声机械作业等。加强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教育,严禁捕杀野生动物,保护野生动物的栖息地,施工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河道地表水体中植物主要为水草等,动物主要以小型浮游生物为主,无珍稀水生生物,本项目施工放至枯水期进行,减少水生生物的扰动,保证河道汛期及其他时间段下泄水流通畅。并且施工时对河道进行草皮护坡,生态恢复,使得生态环境较之原来有所提高。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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