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投标人: |
| 经研究,对 ****社区公办托****幼儿园)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
| 1、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3.31“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 ”现变更为“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同步修改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3.3.1 条。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工程量清单总价子目评标办法中条款号2.2.4(2)阐述方案 评分标准(5分)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阐述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评标专家根据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阐述方案横向比较打分,好5-3分、中2.9 -1、差0.9 -0.1缺项计0分。”现变更为“评标专家根据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阐述方案的逻辑性、针对性、可行性横向比较打分,优4-5分,良2-3分,一般0.1-1分,缺项计0分。”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工程量清单总价子目评标办法中条款号2.2.4(3)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7分)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2分)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得2 分,不提供不得分。”现变更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和中级职称的得2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和助理工程师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2分)” 4、原招标文件第三章工程量清单总价子目评标办法中条款号2.2.4(3)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7分)技术负责人(2分) “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职称得 2 分,不提供不得分。”现变更为“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职称得2分,具备助理工程师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2分)” 5、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2026年6月5日09时30分”现变更为“2026年6月9日09时30分”。 6、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下载最新版答疑澄清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如不及时查看答疑文件,造成的不良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澄清!标书代写 |
| 招标人:**** 联系人:卫永忠 电话:138****1319 |
| 招标代理:**** 联系人:杨林、孙治兰、孙前 电话:151****7965 |
| 行政监督部门:****建设局 联系人:李鹏 电话:0856-****301 |
| ****(****) |
| 2026年0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