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淮安利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食品添加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江苏-淮安-盱眙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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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产2万吨食品添加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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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绿色食品产业园淮化大道16号,项目总投资10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20万元,本项目总用地面积20924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DL-苹果酸15000吨、富马酸5000吨的食品添加剂生产能力。

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项目技术评估意见,项目实施将对周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影响,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的生态环境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原辅材料来源、种类及产品去向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不得突破《报告表》内容。

二、在项目工程设计、施工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公司须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落实以下要求:

1.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2.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设计建设、完善给、排水管网。本项目设置雨、污排口各1个。项目吸附柱再生废水、碱液喷淋废水、实验室废水、初****处理站(处理工艺:中和调节池+生化氧化+二级沉淀+氧化,处理规模:350t/d)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化粪池处理,上述处理后废水与锅炉强排水、纯水制备废水混合达接管标准后接****处理厂深度处理。

3.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经密闭设备管道收集的合成废气与经管道收集的盐酸储罐呼吸废气合并至1套“二级碱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6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干燥废气经四周有边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6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生物质燃气导热油炉采用低氮燃烧方式,燃烧废气经管道收集至1套“SNCR+布袋除尘+湿式脱硫”装置处理后通过24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池体密闭收集至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26m高排气筒(DA004)排放。DA001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执行“其他”)、氯化氢和DA002排气筒颗粒物(执行“其他”)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排放限值,DA001、DA004排气筒臭气浓度、氨、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值;DA003排气筒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烟气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中“燃气锅炉”浓度限值。

上述未被收集废气、经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稻壳筒仓贮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灰渣打包废气无组织排放。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排放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氯化氢、颗粒物(执行“其他颗粒物”)执行表3浓度限值,厂界臭气浓度、氨、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应合理布局,主要噪声设备须选用低噪型,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厂区及厂界绿化,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项目生产前须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措施。废机油(HW08)、废油桶(HW08)、废活性炭(HW49)、废弃吸附柱(HW49)、实验室检验废物(HW49)、生物滤池废填料(HW49)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灰渣、灰渣打包工序除尘器收集尘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进行危险特性鉴别,按鉴别结果对其进行合理的处理处置,鉴别结果明确前严格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待鉴定固废在鉴定前按照危废管理;废布袋、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废过滤器和废弃反渗透膜、脱硫石膏、生物质燃气燃烧废气布袋除尘器收尘、水处理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干燥工序除尘器收集尘回用于生产系统合成工序;餐厨垃圾委托专业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建设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等相关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贮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

6.严格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采取相应等级的防渗措施。

7.加强环境风险管控。严格落实《报告表环境风险专项》所述的各项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完善应急设施建设,**一座250m3应急事故池。健全污染事故防控和应急管理体系,编制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8.本项目以厂界为起点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目前该防护距离内无环境保护目标,今后也不得**。

9.按《**省排污口设置和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及其标志。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做好日常监测工作,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三、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年排放量初步核定为:

1.生活污水(接管量):废水量≤1872吨,COD≤0.541吨、氨氮≤0.061吨、TN≤0.084吨、TP≤0.007吨、SS≤0.262吨、动植物油≤0.015吨。

生产废水(接管量):废水量≤135987.9吨,COD≤34.138吨、氨氮≤1.816吨、TN≤2.626吨、TP≤0.007吨、SS≤22.464吨、全盐量≤116.244吨。

2.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有组织):VOCs≤0.383吨、颗粒物≤0.197吨、SO2≤0.144吨、NOx≤2.043吨、氨≤0.216吨、HCl≤0.005吨、H2S≤0.0048吨。

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无组织):VOCs≤0.039吨、颗粒物≤0.184吨、HCl≤0.0003吨、氨≤0.021吨、H2S≤0.0008吨。

3.固体废弃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四、你单位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对《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

五、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在建设过程中纳入施工合同,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版)》,项目应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七、你公司应对脱硫脱硝、污水处理、粉尘治理、挥发性有机物回收等污染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八、**市******执法局对该项目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九、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2026年5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