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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清洁供暖工程(第二批)施工N2标段,现已竣工验收完毕,根据关于印发《**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陕人社发〔2022〕6号)的规定,施工单位****向我单位申请解除工资保证金账户监管,现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间,若施工单位****在该项目中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或在该工地尚未领到工资的农民工,请到我单位举报或投诉。
公示期间没有举报或投诉视为无拖欠,我单位将依法办理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相关手续。
公示时间:2026年05月25日—2026年06月25日
联系电话:0912—****653
联系单位:****
单位地址:**县新区社保大楼六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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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