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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
| **** | 中国 | 1,370,000.00元 | 交管一、二、四大队辖区零星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设备(百分比):46% | 交管一、二、四大队辖区零星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设备(百分比):36.8% |
采购包2:
| ****集团有限公司 | **县富世镇富州大道中段188号附2号 | 600,000.00元 | 交管三、五、六大队辖区零星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设备(百分比):46% | 交管三、五、六大队辖区零星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设备(百分比):36.8%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
| A****0200 | A****0200 交通管理设备 | 交管一、二、四大队辖区零星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设备 | 详见《报价明细表》 | 详见《报价明细表》 | 1(批) | 1,370,000.00 |
合同包2(合同包二):
货物****集团有限公司)
| A****0200 | A****0200 交通管理设备 | 交管三、五、六大队辖区零星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设备 | 详见《报价明细表》 | 详见《报价明细表》 | 1(批) | 600,000.00 |
张永亮(采购人代表)、胡晓阳、唐方敏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采购包1:本采购包代理服务费以本采购包最高限价金额作为计算基础,按收费标准(100万元以下:1.5%,100万元—500万元:1.1%)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向该包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包2:本采购包代理服务费以本采购包最高限价金额作为计算基础,按收费标准(100万元以下:1.5%)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向该包成交供应商收取。各包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转账或现金方式缴纳。收款单位:********公司;开户银行:****银行****公司**三角路支行;账 号:2314 5082 0910 0051 795。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 0.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名称:****
地址:**市**区**蜀南大道西段21号
联系方式:183****9358
名称:****
地址:**省**市**区柏溪街道**新区展鹏投资大厦2号楼5层5-4号
联系方式:0831-****518
项目联系人:左先生
电话:083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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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