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横河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项目EPC总承包三标段工程项目电梯采购,招标人为****,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省**市**区纬十路以东,西温庄西路以西,智慧南街以南,汾东大街以北。
2.2建设规模和内容:横河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项目EPC 总承包三标段工程项目位于**市**区横河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项目地块三与地块七。地块三包括 3 栋高层住宅楼(12#、13#、14#)及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69356.75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55282.98平方米,其中高层住宅建筑面积 51186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2732.88平方米,生活配套设施及其他建筑面积1364.1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4073.77平方米。地块七为1栋3层幼儿园,总建筑面积 8557.43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8557.43平方米。
2.3招标范围:本项目EPC总承包三标段工程项目电梯的供货、安装、维修保养等全部内容。
2.4供货期限:按招标人要求时间供货。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2投标人须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或安装)。
3.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3.4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一年的任意一次纳税凭证。
3.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3.6投标人近五年内具有同类型供货业绩(以合同为准)。
3.7投标人所投货物应具有合格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
3.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两个及两个以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公司****公司同时参加投标;
(2)投标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5月29日,每日9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30分至17时30分,在****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证件资料原件办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以上证件资料还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如为代理商投标,还需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和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套。
5.投标文件的递交标书代写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协会网站(**招标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横河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项目EPC总承包三标段项目部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87****0978
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并州北路56号鸿瑞佳园2003室
联系人:杜涛、兰芸、杜玮、杜宇豪、刘明昊
电话:155****6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