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伦教街道荔村、熹涌、霞石、羊额、鸡洲、新塘三线整治提升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5月15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6-09 09:30:00,更正为:2026-06-10 09:3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06-09 09:30:00,更正为:2026-06-10 09:30:00。标书代写
(一)现对原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中采购包2(伦教街道荔村、熹涌、霞石、羊额、鸡洲、新塘三线整治提升项目,包2-新塘、鸡洲)“1.主要商务要求”中的“其他”作以下更正:
原文为:
其他 |
现更正为:
其他 |
其他,1.报价范围,本项目报价必须覆盖“包工、包料、包机械设备、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或以上)、包资料移交(归档)、包垃圾(含建筑垃圾等)清运、包完工清场、包环境保护、包水电费用、包检测、包保险、包税金及规费等”完成本采购包全部工作的所有成本、费用和风险。 2.报价要求, (1)投标人须对项目涉及的服务范围进行现场踏勘,自行评估投标风险。报价应包括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全部服务内容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具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配合费、预留金、采购代理服务费、质保服务、验收手续等一切与完成本采购包相关费用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中标人在履行服务合同过程中,出现涉及通信线路切割、迁移等须向相关运营商同意才能实施服务的,所涉及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支付。 (2)本采购包采用“清单汇总”形式进行报价,投标人应按照采购人提供的服务清单,填报对应报价,并对其负责。 (3)除非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必须按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预算价及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以接受。投标人未填报合同的项目,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并视为该项目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3.结算要求, (1)结算时服务量按实际结算,单价不作调整。投标人须按采购人提供的服务清单中列出的服务内容和服务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投标人不得擅自增减服务清单项目内容及服务清单服务量数量,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以接受。投标人未填报单价或合价的服务内容,在合同履行后,采购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目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2)数量据实:结算时,根据实际完成并验收合格的服务数量进行计算。 (3)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整治服务方案进行优化,由于整治服务方案的优化所造成增加或减少部分工作量,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不得拒绝或要求调整任何单价及收费。 (4)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因中标人未与采购人和监理沟通而擅自抢先开展工作引起的整改费用,不纳入合同价变更增加范围。 (5)最终结算价计算公式: 最终结算总价 = ∑(投标人响应时填报的综合单价 × 经采购人确认的实际完成的服务数量) 4.本采购包的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1,008,605.79 元。(备注:投标人响应报价中,总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否则将导致无效报价。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如小数点后两位为零,可省略)) 5.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委员会成员对是否须由投标人作出报价合理性说明,以及书面说明是否采纳等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委员会的意见。 6。投标人须在收到招标文件、采购预算价之后,采购答疑之前认真审查采购预算价,投标人对采购预算价若有疑义,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询疑,经采购人确认后,统一修改采购预算价清单,并以答疑形式发送至各投标人。 7.售后服务, (1)中标人须对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保证,质保期内中标人须加强线路巡查。 1)巡查频率,质保期内,中标人须加强线路巡查,建议设定为每季度或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巡查(例如:每半年至少一次),覆盖整治范围内的所有线路工整区域,包括绑扎加固点、易损段等关键位置。 2)巡查范围,明确巡查需涵盖线路整治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加固点稳定性、线路排列工整度及环境风险评估(如临近自然灾害易发区)。巡查报告应记录问题点及整改措施,并于巡查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采购人备案。 (2)自全部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34个月。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在质保期限内中标人对整治范围内的线路工作质量负责,出现因加固不牢等中标人原因而导致线路乱的现象,中标人应在采购人要求的响应时间、处理时间内及时完成整治(因极端天气灾害、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线路损坏除外),中标人应当履行质保义务,相应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还应一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若中标人迟延完成前述售后服务的,采购人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处理,相应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响应时间,中标人应在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后4小时内提供电话或远程技术支持响应,并视情况启动现场支持流程。 2)处理时间,一般故障(如线路乱象):须在响应后12小时内处理完毕并恢复工整状态。 复杂问题(如部件更换或返工):确需更换或返工时,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修复;若逾期未解决,采购人可委托第三方处理,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复杂问题(如部件更换或返工):确需更换或返工时,应在 2 个工作日内完成修复;若逾期未解决,采购人可委托第三方处理,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3)整治质量不合格、不符合设计标准、达不到设计要求,或整治程序不按整治规范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停工和返工,因停工和返工造成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工期不予顺延。中标人应在采购人要求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否则采购人直接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处理,相应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8.完工及验收, (1)中标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服务内容后,应在五个工作日****社区)提交书面完工申请,并附完整的验收材料(详见服务合同 附件4)。上述文件应提供一式叁份,采购人、中标人、村(社区)三方各执壹份。 (2)验收程序:项目达到验收条件时,****社区)提交验收申请材料;村(社区)确认材料完整后,中标人应按《202 年XX村"三线"整治竣工验收材料》标准格式整理并提交采购人;****社区****小组(成员:村居、驻村部门、执法队、经发办、监理)进行现场验收; 验收合格后,五方授权代表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共同签署验收台账(详见服务合同附件4),该文件一式伍份,五方各持壹份。 (3)验收不合格处理:验收不合格处理:如验收不合格,****社区)应在验收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出具书面整改通知。中标人应在收到通知后两日内组织完成整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直至通过最终验收。 (4)质保期:自采购人、XX村(社区)共同验收合格之日起,项目进入质保期,质保期为34个月;质保期内,如经"三线"检查发现整治路段存在不合格整治点,中标人应无条件提供免费整改服务;中标人应确保整改后的整治点通过相关检查标准。 9.中标人责任, (1)中标人按图纸施工,做好前期线路勘察,形成整治服务方案,高质量完成线路整治,提供验收所需资料。 (2)中标人必须服从采购人、村(社区)双方管理监督,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施工规范,严格按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开展作业。中标人必须服从采购人、村(社区)双方管理监督,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开展作业。现场服务人员依法办理工伤保险和商业意外保险,并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服务人员作业安全,中标人在进场整治前须向采购人、村(社区)双方提交服务人员的保险资料。 (3)中标人使用共建网络基础设施的要求: (3.1)中标人需要新挂线路时,****社区)需挂线的地点。同时,网线的挂设必须按照规定进行规范挂线。 (3.2****社区)发现中标人整治范围内线路出现坠落或需迁改的情况,中标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采取安全措施,并自行负责相关线路的修复或迁改工作。 (3.3)投标人须配合采购人、村(社区)督促运营商合并线路,按公共路由规范布线。 (4)日常线路网络维护保障工作: (4.1)中标人在村居内各自进行日常的线路网络维护保障工作时,线路网络维护工作应按新公共路由进行“横平竖直“实施布线规范施工。 (4.2)中标人维护后的箱体、设备、接头盒、盘留线路必须按照施工规范进行安装,不能吊挂在半空或线路上,应集中放置在线路杆体上,在住户同意下方可规范放置在房屋墙壁上。 (4.3)针对房屋入户线,中标人必须按照“横平竖直”施工规范进行布线,要求屋主提供路由入户,不能在房屋外乱拉乱接导致出现“飞线”现象。 (5)中标人新布线路、新报设备的管理要求: (5.1)新布放的线路、新报装的设备必须根据建设要求施工,不能乱拉乱放,必须按照共建规划的路由统一布放线路。 (5.2)新布放的线路、新报装的设备必须按照建设规范要求在适当位置使用挂码固定或转角、保护规范敷设。 10.违约条款, (1)在采购人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情形下,中标人未按照协议约定期限提供服务的或者不符合采购人验收要求,并且收到采购人整改通知后拒不整改的,即视为违约。中标人应当就其逾期履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按照每逾期一日向采购人支付相当于合同总服务费用0.05%的标准计付违约金。对中标人应承担的违约金,采购人有权在应付款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由中标人承担。双方确认本条所述违约金系对采购人损失的合理预估,采购人仍保留依法追究中标人其他赔偿责任的权利。中标人还应承担采购人维权所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 (2)若中标人擅自更换人员,采购人有权按合同总额的5%/人次收取违约金。 (3)因人员资质不符导致项目延误的,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11.知识产权和保密要求, (1****社区)依据本合同向中标人提供的所有技术资料、商业信息、规格说明、设计图纸、文件及专有技术(统称"保密信息")的所有权及其他相关权利均归****社区)。 (2)中标人应对保密信息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确保其处于保密状态;****社区)事先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中标人仅可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在必要范围内向其直接参与项目且需要知悉该等信息的员工披露保密信息,并确保该等员工承担与本合同约定同等严格的保密义务。 (3)中标人应采取与其保护自身商业秘密同等程度的保护措施来保护保密信息;如发生保密信息泄露、丢失或其他保密事件,中标人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书面****社区);因中标人违反保密义务****社区)遭受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2.合同解除, (1)单方解除权:若中标人在合同履行过程出现以下任一情形,采购人均有权不经催告,单方解除本合同,且该解除行为不视为违约,采购人无需因此向中标人承担任何责任。 ①无故停工:中标人无正当理由停止施工超过3个工作日,且未提前书面说明理由并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的; ②工作进度不达标:中标人连续3周未能达到经采购人、村(社区)确认的工作进度计划中规定的进度要求,且延误进度超过原计划20%的; ③验收不达标:每周采购人、中标人、村(社区)三方对项目阶段性验收时,经三方共同确认中标人完成的整治工程验收达标率低于50%,且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人、村(社区)的整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未提出有效整改方案并落实整改的。 (2)解除程序:1)采购人应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解除通知,并说明具体解除事由;2)自解除通知送达中标人之日起,本合同即行终止;3)中标人应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撤场,并办理已完成工作的移交手续,中标人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撤场,则采购人有权清理相关物品,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解除后果:1)采购人有权暂停支付任何未付款项;2)中标人应于解除合同后15日内退还采购人已支付但未完成对应工作的款项;3)中标人应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实际损失。 注,(1)“商务需求”所述内容和条款如本文未有特别声明均作为实质性响应内容(即视为标注★号条款),投标人磋商时必须响应满足或实质性优于。否则,其将被认定为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而作为无效磋商处理。 (2)本“采购需求”在采购时陈述所称的采购人、投标人(中标人、中标单位、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时须转换为合同语言的甲方、乙方。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5月25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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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地 址:**市**区伦教街道**路44号之一
联系方式:0757-****36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市**区大良新基一路2号
联系方式:189****8771、134****6924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何敏珊、周冠中、谭耀聪、黄斯斯
电 话:189****8771、134****6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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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