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发改投审〔2026〕50号
****关于**市多功能智慧灯杆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执法局:
《关于**市多功能智慧灯杆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立项申请函》(四城执函〔****34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为提升城市管理效率、优化公共服务,我局同意实施**市多功能智慧灯杆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市**路、广场北路、广场南路、祥和路、贵化路、康宁路、沿江路、广强南路、汇林路、观景大道、工业大道、卫民路、观海路、县前街、广清路、建设路等60条道路。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对**市约3000根存量灯杆进行智慧化升级,建设智慧灯杆综合管控系统、城市多杆合一集成管理系统、智慧交通AI管控系统,集成智能照明、环境监测、智能充电、紧急报警及低空巡检接口,实现重点路口信号自适应优化与交通事件智能识别。项目将**部署约3000套HAI高精感知设备、1300套车路云路网感知单元、500套智能充电桩、700套公共 Wi-Fi 设备、1000套紧急报警单元及150****监测站等核心设备。为保障系统稳定运行,将同步实施通信网络敷设、供配电扩容升级、防雷接地工程,并对中心机房网络及安全设备升级改造,构建统一的城市物联感知与管理底座。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24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32908.2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3701.79万元、信息化系统建设费用15684.4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61.94万元、预备费1532.41万元,建设期利息727.65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通过申请专项债券、上级专项资金和市财政统筹等多渠道筹措解决。
六、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七、请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进行限额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后将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批。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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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纪委监委、市财政局、******局、****环境局**分局、市审计局、市林业局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
| 设计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核准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6号令)、《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法规规〔2018〕834号)和《**省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核准该项目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全部实行公开招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