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2026年8月-2027年7月食堂鸡蛋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6-16 09:30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6年8月-2027年7月食堂鸡蛋配送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1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次招标鸡蛋价格以禽病网当日**(西)鸡蛋价格(若为区间价,取区间价最低)为基准价,在基准价基础加价报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加价0.3元/斤,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具体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8月1日至2027年7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4或2025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标书代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注:如个体工商户、自然人、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确实无法提供上述第2和第3项材料的,请提供相应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拟派人员具有健康证(上传系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采购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6-06-16 09:30 (**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cn/)
五、开启
时间:2026-06-16 09:30 (**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cn/)“开标大厅”标书代写
六、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标服务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138****0731。
3.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4.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5.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
6.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投标。
7.如在开标时间发生系统崩溃等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开评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将延迟开评标,具体开评标时间另行通知。
8.****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
9.****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10.供应商对于投标产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本部)
单位地址:****大学南路88号
联系人:田老师
联系电话:0514-****14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省**市**区文汇西路268号新辰大厦F7层
联系人:高中翠
联系电话:132****21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静
电话:157****9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