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我局于2026年5月22日组织完成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投放项目竞争性谈判工作,现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县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投放项目
2.实施单位:****
3.投放数量:60个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
4.经营权性质:无偿投放、无偿使用,不收取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出让金、竞拍费等任何费用
5.经营期限:8年
6.经营区域:**县行政区域内
7.谈判时间:2026年5月22日
8.谈判地点:****会议室
二、成交结果
1.成交企业:****
2.成交内容:取得**县60个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分两期投放,一期30个,二期30个)
3.运营要求:实行公司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严禁个体经营、挂靠、转让;统一采用裸车价格不低于8万元的新能源三厢车型,按规**装智能安防、计程计价、卫星定位、应急报警装置,统一喷涂车身标识、规范配备出租汽车顶灯,规范运营服务。
三、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6年5月25日—2026年5月28日
四、监督与投诉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向****或监督部门实名反映,反映内容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有效线索及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776-****342
监督投诉电话:0776-****330
联系地址:****办公室
五、其他事项
成交企业须在本公告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与****签订《**县巡游出租汽车特许经营协议》,逾期未签订视为自动放弃经营权。成交企业须按协议及承诺完成车辆购置、人员培训、许可办理、设备安装、标识统一等前期筹备工作,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运营期间****车行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接受行业常态化监管与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考核不合格或存在严重违规经营行为的,将依法依规核减或收回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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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