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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327MA4824BH29 | 建设单位法人:霍** |
| 闫宾宾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县产业集聚区创业大道与未来大道交汇处1号 |
| ****二期设备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9-锅炉及原动设备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物料搬运设备制造;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烘炉、风机、包装等设备制造;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424-C3424-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开发区创业大道与未来大道交汇处1号 |
| 经度:112.207222 纬度: 34.550833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7-16 |
| 宜环审〔2025〕2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327MA4824BH29001W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600 |
| 44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327MA4824BH29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327MA4824BH29 | 验收监测单位:**中碳****公司 |
| ****0307MA9JYR4X5H | 竣工时间:2026-03-03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4-2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5-1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422aqcdr |
| 扩建,金属焊割设备制造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金属焊割设备制造项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在现有厂区红线内进行扩建,主要实施建设2#车间1座8664m2;建成后本期工程实际生产能力为年产焊接与切割装备840套/a,总体工程生产能力达到1680套/a | 实际建设情况:在现有厂区红线内进行扩建,主要实施建设2#车间1座8664m2;建成后本期工程实际生产能力为年产焊接与切割装备840套/a,总体工程生产能力达到1680套/a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外购原料——下料——精加工——焊接——抛丸——涂装——外购控制部件及成品件——组装——测试——发货 | 实际建设情况:外购原料——下料——精加工——焊接——抛丸——涂装——外购控制部件及成品件——组装——测试——发货 |
| 生产工艺未发生变化,生产设备发生变化,主要为部分功能较为基础的下料及加工设备如锯床、普车暂未设置,其功能由厂内已设置的同类设备代替;焊接工序备用焊接设备暂未设置;前处理涂装生产线暂未设置,其功能由现有1#车间内喷漆房代替。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1)前处理生产线喷漆+干漆废气:直燃炉设低氮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处理设备+20m排气筒DA007排放;(2)1#喷漆房(2#车间全封闭喷漆房)喷漆+干漆废气:直燃炉设低氮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处理设备+20m排气筒DA008排放;(3)喷塑废气:全封闭喷塑间+滤筒除尘器+20m排气筒DA006;(4)抛丸废气:滤筒除尘器+20m排气筒DA004;(5)切割废气:集中设置滤筒除尘器+20m排气筒DA003;(6)焊接废气:滤筒除尘器+20m排气筒DA005。废水: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工程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固定减震。固废:金属切屑及边角料设28m3铁屑暂存处暂存,定期外卖;生活垃圾、除尘灰、焊渣收集后通过环卫垃圾桶收集,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置;其他一般固废设15m2一般固废暂存处暂存,定期外卖;设危废暂存间1处,含油废抹布、废机油、废乳化液、废油漆桶、废塑料布暂存于该处,定期交相应资质单位处理;废滤料、废活性炭及废催化剂由相应资质单位到厂更换后直接运走处理,不在厂内暂存。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1)前处理生产线废气:该生产线暂未建设,其涂装功能暂由现有1#车间内喷漆房代替,该喷漆房无烘干设备,喷涂废气设有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经20m排气筒DA007排放,后期如重启前处理生产线建设则该喷漆房拆除;(2)1#喷漆房(2#车间全封闭喷漆房)喷漆+干漆废气:直燃炉设低氮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处理设备+20m排气筒DA008排放;(3)喷塑废气:全封闭喷塑间+旋风除尘器+滤筒除尘器+不再设置独立排气筒,与焊接工序共用1根20m排气筒DA005;(4)抛丸废气:本期工程未设抛丸机;(5)切割废气:分离设置滤筒除尘器+20m排气筒DA003;(6)焊接废气:封闭车间循环风收尘+滤筒除尘器+20m排气筒DA005。废水: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工程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固定减震。固废:金属切屑及边角料设28m3铁屑暂存处暂存,定期外卖;生活垃圾、除尘灰、焊渣收集后通过环卫垃圾桶收集,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置;其他一般固废设15m2一般固废暂存处暂存,定期外卖;未**危废暂存间,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1处,含油废抹布、废机油、废乳化液、废油漆桶、废塑料布暂存于该处,定期交相应资质单位处理;废滤料、废活性炭及废催化剂由相应资质单位到厂更换后直接运走处理,不在厂内暂存。 |
| 1.考虑到设备工况灵活性,切割工序废气由后置1套滤芯除尘器进行处理改为对各切割设备分别设除尘器进行处理,总处理规模不变,排放方式不变,仍为共用一根排气筒(DA003)进行排放,污染物排放种类和排放量不变。 2.喷塑粉尘处理设施升级,由滤芯除尘改为旋风除尘+滤芯除尘复合处理,除尘效果有所提升,进一步减小污染物排放量。 3.焊接工序因需要天车运行,难以对单个工作区封闭,改为车间循环风收尘后经滤芯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污染物排放种类和排放量不变。 4.喷塑与焊接废气共用排气筒,2#车间未新增抛丸机故无该设备排气筒,总体全厂排气筒数量由8根变为6根,减少2根,未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排放口高度未发生变化。 5.危废暂存间位置变化,但仍为自行储存—委托处置。 6.受资金限制,前处理涂装生产线未建设,其中所含的抛丸机、喷漆房、烘干房配套环保设备相应均未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4082 | 0.0749 | 0.3791 | 0.104 | 0 | 0.379 | -0.029 | |
| 0.6927 | 0.0869 | 0.6112 | 0.2912 | 0 | 0.488 | -0.204 | |
| 0.0702 | 0.0139 | 0.0617 | 0.0303 | 0 | 0.054 | -0.016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011 | 0.0052 | 0 | 0.0104 | 0.001 | -0.009 | / |
| 0 | 0.0011 | 0.0735 | 0 | 0.147 | 0.001 | -0.146 | / |
| 0.221 | 0.2642 | 0.5039 | 0.143 | 0.5658 | 0.342 | -0.445 | / |
| 0.238 | 0.171 | 0.1733 | 0.238 | 0 | 0.171 | -0.067 | / |
|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处理厂深度处理 | 验收检测期间,本项目总排口废水中pH值在7.2~7.9,COD平均值为116mg/L,悬浮物平均值为47mg/L,氨氮平均值为18.6mg/L |
| 1 | 切割废气处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 项目2#车间切割工序设置设一组3台滤芯除尘器,负责各激光切割机、火焰切割机及相贯线切割机的除尘工作,切割下料粉尘经该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DA003排放 | 监测期间,项目切割废气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均值为6.4mg/m3,排放速率0.023kg/h | |
| 2 | 焊接、喷塑废气处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 项目焊接烟尘处理系统为封闭焊接车间收尘口负压循环风收尘,废气收集后经滤芯除尘器处理,最终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5排放;塑粉喷涂在密闭喷塑间内进行,其粉尘经风机收集后通过一套“旋风除尘+滤芯除尘”处理系统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5排放(与焊接共用) | 项目DA005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均值为4.5mg/m3,排放速率0.187kg/h | |
| 3 | 底漆喷涂废气处理设施 | 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通用设备制造业 | 项目该工序在现有1#车间封闭喷漆房内进行,采用底部负压集气,并配套设置一套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设备对收集的废气进行处理后经20m排气筒DA007排放。 | 底漆喷涂废气排气筒DA007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均值为3.3mg/m3,排放速率均值0.135kg/h;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值为4.3mg/m3,排放速率0.177kg/h | |
| 4 | 面漆喷涂及烘干、塑粉固化废气处理设施 | 非甲烷总烃、二甲苯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通用设备制造业;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其他炉窑 | 面漆喷涂工序在2#车间设置封闭喷漆房/干漆房内进行,干漆房采用天然气燃烧作为热源,燃烧头采用低氮燃烧头,喷漆、干漆废气收集后配套设置一套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设备对收集的废气进行处理后经20m排气筒DA008排放。 塑粉固化在2#车间封闭固化间内部进行,采用天然气燃烧作为热源,燃烧头为低氮燃烧头,废气通过封闭固化间收集后与面漆喷涂共用一套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进行处理后经20m排气筒DA008排放。 | 监测期间,在水性漆喷涂工况下, 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值为4.6mg/m3,排放速率0.191kg/h;颗粒物排放浓度均值为3.0mg/m3,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均未检出(检出限均为3mg/m3)(因工艺需要掺入空气供后续干燥、烘干的干燥炉以实测浓度计);在溶剂型漆喷涂工况下, 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值为4.7mg/m3,排放速率0.179kg/h,二甲苯排放排放浓度均值为0.31mg/m3,排放速率0.012kg/h;颗粒物排放浓度均值为3.4mg/m3,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均未检出(检出限均为3mg/m3)(因工艺需要掺入空气供后续干燥、烘干的干燥炉以实测浓度计)。 | |
| 5 | 无组织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及《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 厂房封闭,且各产污工序均配套设置有高效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未能完全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 监测期间项目厂界颗粒物最大值为0.365mg/m3,二甲苯未检出(检出限1.5×103mg/m3), 厂界非甲烷总烃最大值为0.68mg/m3,厂区内监控点(厂房门口外1m处)非甲烷总烃最大值为0.89mg/m3 |
| 1 | 厂房隔声,固定减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 选用低噪声设备,各主要高噪声生产设备置于封闭厂房内部,固定减震 | 项目夜间不生产,西、北厂界为与其他企业的公共厂界,无检测条件,监测期间,本项目东、南厂界昼间噪声值在51~54dB(A) |
| 1 | 于2#车间内设铁屑暂存处共28m3 | 本工程于2#车间内设铁屑暂存处共28m3,均为半地下结构,底部及四壁硬化防渗处理,废金属切屑及边角料暂存于该处,定期外卖 | |
| 2 | 厂区设环卫垃圾桶,生活垃圾、除尘灰、焊渣收集后暂存于垃圾桶内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置,塑粉全部回收再利用 | 厂区设环卫垃圾桶,生活垃圾、除尘灰、焊渣收集后暂存于垃圾桶内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置;塑粉全部回收再利用。 | |
| 3 | 含油废抹布、废机油、废乳化液、废油漆桶、废塑料布建设危废暂存间1处进行暂存,该暂存间需为四面封闭结构,入口装设硬质门,内部按危废储存类型进行分区并设置围堰,悬挂危险废物标牌并张贴危废标签,设危废台账,同时与相应资质单位签订危险废物处理协议,由该单位定期对我单位暂存的危险废物进行清运集中处置。有机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催化剂、废滤料、废活性炭进入更换周期后由相应资质单位到厂直接更换,由相应资质单位直接带走处置,不在厂内暂存。 | 含油废抹布、废机油、废乳化液、废油漆桶、废塑料布依托原有工程设置的危废暂存间进行暂存,该暂存间为四面封闭结构,入口装设硬质门,内部按危废储存类型进行分区并分别设置围堰,悬挂危险废物标牌并张贴危废标签,设危废台账,同时与相应资质单位签订危险废物处理协议,由该单位定期对我单位暂存的危险废物进行清运集中处置。有机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催化剂、废滤料、废活性炭进入更换周期后由相应资质单位到厂直接更换,由相应资质单位直接带走处置,不在厂内暂存。 |
| 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工程化粪池进行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工程化粪池进行处理;依托现有工程抛丸机进行抛丸处理;前处理(底漆喷涂)利用现有工程1#车间内喷漆房进行喷漆;依托现有工程危废暂存间暂存危废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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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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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所需重点污染物氮氧化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新增排放总量指标,从**区域用于建设项目可替代总量指标的2021年******公司永久性退出30万吨/年合成氨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55吨三废混燃炉的减排工程氮氧化物、颗粒物、二氧化硫的减排量 中予以替代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所需重点污染物氮氧化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新增排放总量指标,从**区域用于建设项目可替代总量指标的2021年******公司永久性退出30万吨/年合成氨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55吨三废混燃炉的减排工程氮氧化物、颗粒物、二氧化硫的减排量 中予以替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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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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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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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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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