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能源局关于丰顺龙宇高阶复合基及高速覆铜板生产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审批
广东-梅州-丰顺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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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宇高阶复合基及高速覆铜板生产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时间:2026-05-25 17:48:33

粤能许可〔2026〕44号

****改革局,****公司:

《**龙宇高阶复合基及高速覆铜板生产项目节能报告》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委员会令〔2025〕第31号)、《**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粤能规〔2023〕3号)的相关要求,我局对该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基本符合国家和省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降碳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位于**市**县丰良镇西厢****经济开发区),总投资50000万元,预计2030年8月投产;主要建设内容为覆铜板生产线;预计建成达产后,年产高阶复合基覆铜板及高速覆铜板3000万张;主要建筑物为2栋厂房、化工仓、员工宿舍等配套设施。

三、用能工艺。

覆铜板采用半固化片法生产工艺,以电子玻璃纤维布、木浆纸等为增强材料,浸渍环氧树脂等粘合剂,覆以铜箔进行加工,主要包括调胶、上胶与烘干、组合、压合、裁切等用能工序。

四、用能设备。

(一)主要设备。3台卧式干燥机(功率130千瓦,2级能效)、15台立式干燥机(功率161.5千瓦、2级能效)、6台回流线机组(功率213.4千瓦、2级能效)、19台调胶罐(97.5千瓦、2级能效)、19台吸粉均质机(45千瓦、2级能效)。

(二)辅助设备。5台导热油炉(1台400万大卡、4台600万大卡,均为2级能效)、4台蓄热式氧化炉排烟风机(132千瓦、2级能效)、3台卧式机蓄热式氧化炉(235千瓦、2级能效)、6台水冷离心式冷水机(440.9千瓦、2级能效)、26台组合式空气处理机组(合计1038千瓦、2级能效)、24台变频螺杆式空压机(90千瓦、1级能效)、8台变压器(2台容量2500千伏安、空载损耗2.45千瓦、负载损耗15.445千瓦,6台容量3150千伏安、空载损耗2.925千瓦、负载损耗22.645千瓦,均为2级能效),以及风机、水泵、照明和环保处理设施等辅助设备。

五、计量器具。

对电、天然气配备能源计量器具。项目外购电、天然气进入厂区时进行一级计量,各车间设置二级计量,主要用能设备实现三级计量。

六、项目建成后能源消费和碳排放主要指标。

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高于23727.48吨标准煤,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10746.65万千瓦时、天然气消耗量不高于866.33万立方米。项目覆铜板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0.791千克标准煤/张,其中半固化片(粘结片)生产工序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492.44千克标准煤/万米。

项目年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不高于98422.81吨,其中直接碳排放量不高于51770.41吨(含有机废气处理排放),间接碳排放量不高于46652.40吨。项目覆铜板单位产品碳排放量不高于3.28千克二氧化碳/张,单位增加值碳排放不高于2.03吨二氧化碳/万元。

七、项目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节能降碳措施基础上,应加强和改进以下节能降碳工作:

(一)工艺节能降碳。

1.调胶采用自动化高效超低细度混匀调胶与连续化管道合成技术,调胶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处理设备设置余热回收装置,热回收效率≥95%。

2.上胶采用胶液黏度自动管控调整技术及高效蓄热式氧化炉上胶机,提升产品性能,减少能源消耗,回收烘干废气中余热,用于预热烘干段的新风。

3.压合采用自动叠配、真空热压、导热油加热、在线湿法清洗等技术,提升生产效率与质量,降低运行能耗,换热器采用高效螺旋板式换热器,换热效率提升至85%以上。

(二)辅助及附属生产设施节能降碳。

1.项目主要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水平满足相关标准二级能效以上要求。

2.选用低损耗节能型电力变压器,合理选配装机容量,使之在经济负荷率范围内运行;****中心设置供配电点,以就近供电;就地进行无功补偿,使功率因数在0.93以上。

3.电气照明选择合理的照度标准,严格控制照明功率密度值;选用高效LED节能灯具,充分利用自然光和太阳能光源。

(三)建筑节能降碳。

1.合理设计建筑结构和朝向,建筑布置尽量南北向,主体生产厂房东、西面外墙尽量少开窗,以减少**对建筑影响,降低夏季冷源消耗。

2.在满足生产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外墙面积与所包围建筑体积的比值,在满足采光和通风要求的条件下,合理确定门窗面积。

(四)能源计量和管理。

1.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2025)等规范,健全能源计量、监测管理制度,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2.配备的电表、天然气等计量器具,精度要符合《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25)要求。

3.按照《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相关要求接入全省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定期报送能源利用状况和碳排放情况报告。

(五)其他要求。

1.项目建成投产后,应认真执行国家、省节能降碳政策要求,积极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并综合采取碳排放配额交易、项目碳排放等量替代等措施减少项目碳排放。

2.项目应优先选用能效碳效标准领先的产品和设备,将能效碳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及设备。

3.加强能源和碳排放管理,对企业能耗、碳排放进行实时记录、监测和分析。

八、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生产装置、用能设备、工艺技术路线、主要产品品种及其他方面较节能报告、节能审查意见等发生重大变化的,请按照《**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粤能规〔2023〕3号)第十八条规定执行。

九、请****公司根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我局按规定组织开展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

十、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请****公司组织对项目节能降碳相关情况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发展改革局留存。未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以及以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通过节能审查验收的,责令限期整改。

十一、****改革局积极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改造工作,加强用能与碳排放预算精细化管理,为**市后续新增项目建设腾出能耗与碳排放空间。

十二、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的,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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