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2025年国省道养护工程项目(第一师S654博阿线K94+700-K101+700)监理终止招标公告
兵团2025年国省道养护工程项目(第一师S654博阿线K94+700-K101+700)监理已由**生****交通运输局以关于转发《关于兵团2025年国省道养护工程项目(第一师S654博阿线K94+700-K101+700)施工图设计的批复》的通知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招标项目编号为****,招标代理机构为****。
本项目于2026年4月8日在兵团公共**交易信息网发布招标公告,开标时间为2026年4月29日10:30(**时间),****交易中心****中心4号开标室组织开标活动,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共有1家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因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故本次招标失败。参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经招标人研究决定重新招标。
2026年4月30日在兵团公共**交易信息网发布招标公告,开标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10:30(**时间),****交易中心****中心3号开标室组织开标活动,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共有2家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因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故本次招标失败。
参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照本办法重新招标:(一)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个的;(二)投标人少于3个的;(三)所有投标均被否决的;(四)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的。
重新招标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和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重新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报经项目审批、核准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项目可由招标人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
综上所述,本项目经两次公开招标,投标人均不足三家,导致招标失败。根据上述规定,相关情况已向**生****交通运输局报备本项目不再进行招标。后续我单位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采用其他方式确定监理单位,并按规定完成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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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