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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2238-1**市**区**街42号楼4、5、6、7号门市整体出租(租期5年) |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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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75万元(人民币元) |
| 10工作日 |
| 2026-05-25 |
| 否 |
| 网络竞价 |
| 1、出租资产按现状对外出租,7号门市150.85平方米不在本次出租范围内,意向承租方在项目公示期内自行现场查勘及尽调,租期5年,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计算,标的具体情况以现场展示为准。 2、承租方须接受出租标的实际状态进行交接,在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视为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承担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实际状态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终止本次交易,并重新招租。 3、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截止日16:00前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按照首年租金的30%交纳交易保证****交易所****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待项目成交后自动转为首年租金的一部分。自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剩余租金自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一次性交付至沈交所指定账户。沈交所收到首年租金、交易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首年租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承租方逾期不交或交付不及时按照违约处理,已交款项不予退还,出租方有权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 4、其它相关具体事宜详见《房产租赁合同书》,并按此协议内容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