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吉克普林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26年沥青混合物采购
一、投标邀请函
致 :
因工程施工需要,******县吉克普林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招标方”)拟对**县吉克普林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26年沥青混合物采购,兹邀请贵司参与本项目投标。
1、项目招标编号:GC-2024-109-WZ-018
2、工程地点:**维吾尔族自治区阿尔泰地区**县吉克普林
3、采购项目名称及要求
3.1 采购数量及规格: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含税控制单价/元(13%增值税) |
含税控制总价/元(13%增值税) |
备注 |
| 1 |
沥青混合物 |
AC-20F |
t |
7500 |
660 |
****000.00 |
|
| 2 |
沥青混合物 |
AC-13F |
t |
22500 |
660 |
****0000.00 |
|
| 含税控制总价:****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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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1、本清单数量为暂估数量,实际需求数量和结算数量以排产单/函和现场实际到货数量为准,据实结算。 2、所有报价均为到**县吉克普林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在地板车交货含税价。 3、所有合同材料技术参数需满足JTG F40-2024《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和 JTG/T 5142-01-2021《公路沥青路面预防养护技术规范》中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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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采购控制总价****0000.00元。
3.3 总价含税费(专票)、运输费、运输保险费、盘具费,不含卸车费,板车交货。。
3.4 本项目不设子包,投标人必须对同一项目中的全部内容进行整体投标,否则其投标视为无效。
3.5 范围:物资的售后服务等。
3.6 交货期:以需方提供的书面采购计划通知为准,并且按要求分期分批供货。如有补充,将另行协商。
3.7 交货地点:**县吉克普林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现场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投标保证金:0 万元。
6、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6.1.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在****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取得合法经营资格的主体单位。
6.2.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须具备本项目货物供应相关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含经营范围)。
6.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6.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履约能力。
6.5 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6 具有纳税信用等级B级以上的要求。
6.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8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方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参股、****公司,****公司;
(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在近 3 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7****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在近 3 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0)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7、招标文件的获取
到******县吉克普林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自取。
自取时间: 2026年 5 月 25 日 至 2026年 6 月 1 日。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 年 6 月 1 日 9 时 30 分(**时间)。标书代写
8.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县吉克普林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递交。标书代写
9、招标机构:******县吉克普林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招标地点:******县吉克普林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10、联系人: 徐工 手机: 189****9552
11、从招标文件发出之日始至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方在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补充、更正文件,例如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要求的补充均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标书代写
12、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存有疑问或质疑,请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以标书代写
书面形式向招标方提出,超过此期限,招标方将不予答复。
******县吉克普林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2026 年 5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