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京杭****湖区段航道“三改二”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京杭****湖区段航道“三改二”工程已****服务局以泰审批投资〔2026〕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项目编号:**** 2.2 项目名称:京杭****湖区段航道“三改二”工程施工监理 2.3 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县,航道起点为八里湾船闸上游引航道入**处,终点顺接陈山口出湖船闸上游引航道。 2.4 项目规模:建设Ⅱ级航道28.7km,其中公共段20.6km(原公共段7.8km,**公共段12.8km),老湖段3.7km,银山段4.4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疏浚工程、航标工程、公共锚地工程、航道信息化工程及缆线迁改等配套工程。 2.5 计划施工工期:1095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监理服务。 2.7 监理标段划分及监理服务期:本项目不划分标段;监理服务期1460日历天(施工期109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365日历天)。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运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 业绩要求: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Ⅱ级及以上内河航道工程或50000吨级以上沿海航道施工监理业绩(包括**或改扩建航道、航道整治或疏浚等)。标书代写 3.3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与航道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水运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与航道工程注册专业包括:交通工程、水运工程、**工程、港航工程、航道工程)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领取 4.1 公告时间:自2026年5月26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标书代写 4.2 招标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网址:www.****.cn)下载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通****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市公共**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538-****136)。 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市公共**交易网右侧 CA 办理模块中《CA 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中心 CA 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省内公共**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省多CA驱动下载及安装说明》详见**市公共**交易网。电子标服务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录**市公共**交易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市公共**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6月23日09时00分。 5.2 本次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需登录**市公共**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递交截止时间以后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若因投标人操作导致的投标文件无法成功解密,后果自负。 注: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www.****.cn)登录会员系统通过“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上传。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市公共**交易网、**省公共**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东岳大街东首 联 系 人:安经理 电 话:188****9499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北集坡街道篦子店 项目负责人:管西玲 电 话:0538-****056 8.异议与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代理机构联系人:管西玲 联系方式:0538-****056 8.2 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运输局 监督电话:0538-****6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