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透耗材及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血透耗材及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5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招标公告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第投标人须知》二、评分标准①技术评标项中
|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 1、技术服务要求响应情况 |
18.00 |
根据投标人对《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技术条款逐项响应情况由评委会进行评分; (1)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18分; (2)标注“★”号的的技术参数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条款,出现任意一项负偏离,按无效投标处理(共计3项); (3)未标注符号的技术条款每负偏离一项扣1.8分(共计10项); 注:招标文件中技术指标若有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投标人未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或者投标人的响应承诺与其佐证材料不一致的,评委会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审(负偏离)。 |
更正为:
|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 1、技术服务要求响应情况 |
13.00 |
根据投标人对《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技术条款逐项响应情况由评委会进行评分; (1)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13分; (2)标注“★”号的的技术参数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条款,出现任意一项负偏离,按无效投标处理(共计3项); (3)未标注符号的技术条款每负偏离一项扣1.3分(共计10项); 注:招标文件中技术指标若有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投标人未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或者投标人的响应承诺与其佐证材料不一致的,评委会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审(负偏离)。 |
更正事项2:在招标文件《第二章第投标人须知》二、评分标准①技术评标项中增加以下评分项
|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 9、演示事项1 |
3.00 |
投标人需提供以下内容的现场演示,演示血透设备信息化监测服务,具有血压、尿素、血容、血温数据监测的得3分,未提供演示或演示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分。 |
| 10、演示事项2 |
2.00 |
投标人需提供以下内容的现场演示,演示设备监测数据需实时上传至服务器,并可记录30天以上消毒记录,满足医保质控要求功能的得2分,未提供演示或演示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分。 |
更正事项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评审指标10】10.血透设备信息化监测服务,具有血压、尿素、血容、血温数据监测。(需现场演示监测功能及详细的监测原理)★【评审指标11】11.设备监测数据需实时上传至服务器,并可记录30天以上消毒记录,满足医保质控要求。(需现场演示此功能) ”
更正为“★【评审指标10】10.血透设备信息化监测服务,具有血压、尿素、血容、血温数据监测。★【评审指标11】11.设备监测数据需实时上传至服务器,并可记录30天以上消毒记录,满足医保质控要求。 ”
更正事项4:原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四、演示要求中“(1)现场演示要求:供应商需针对本章评审指标要求提供现场系统演示,未进行系统演示或系统演示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对应指标按负偏离处理。 ”
更正为“(1)现场演示要求:供应商需针对技术评审项要求提供现场系统演示,未进行系统演示或系统演示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演示部分不得分。”
更正事项5:原招标公告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5日09点30分(**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06月05日09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更正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0日09点30分(**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06月10日09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5月25日
三、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
地址:**县松源街道**东路67号
联系人:邹子林
联系方法:0599-****482
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街道祥坂街357****广场17层09室
联系人:艾楚琼、王燕燕、谢文娟、郑炜
联系方法:0591-****1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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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