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泽宇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新建光伏发电清洁能源48#项目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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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一、招标信息

项目名称:******光伏发电清洁能源48#项目

招标编号:****

招标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省**市**区,直流侧容量为100125Wp。

项目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 年6 月10日,计划工期:45天,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开工令时间为准。

(二)招标范围

1)设备材料:本工程的组件、逆变器、并网柜、监控等设备材料由招标人负责采购(甲供材明细详见附件),车板交货,投标方负责卸车、清点、保管(含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倒运及资料文件移交等”。其他所有设备、材料等均由投标方负责。

2)**工程:光伏安装位置位于彩钢瓦屋面,含光伏发电系统所有设备、材料的安装以及配套的土建,包括但不限于组件、逆变器、并网柜安装调试、电缆、通讯线敷设、电缆终端制作、桥架、光伏走道板、临边防护围栏、保护管安装、防火、接地安装、施工辅材、卸货、保管、二次搬运、吊装、在厂房1屋顶敷设支架导轨并安装光伏板、桥架敷设至逆变器位置,并网点低压柜改造、各类安健环标识的施工及施工辅材施工工器具等,具体工作量详见清单及图纸,投标人需与钢结构部分安装单位紧密配合。

3)临时工程。

临建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水、电、通信网络、租地、复垦等全部由投标方负责。

本工程现场的临时用水、用电设施的维护维修管理及现场、生活临建区、永临结合区的保洁、垃圾清运及处理、道路维护维修、保卫等服务工作由投标方负责。

4)竣工验收。

根据国家、电力行业及新能源行业验收标准、招****公司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制度,完成关键节点验收、阶段验收和消缺工作。

5)技术服务。

投标人应负责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报审、竣工资料的提交等工作。工程范围内的全部检验、检测、试验项目,包括项目投产所需的各类检查、检验、验收,均由投标方负责。上述验收报验文件的编制、咨询、报审、承办会议等直至竣工验收通过的全部工作,全部由投标方负责,并承担相关所有费用,包含在报价内。

资料明细:

A.开工前:报审资质、人员证书、施工方案、开工报告;建立资料目录与台账;

B.施工中:资料与进度同步;材料报验、隐蔽验收、试验报告及时归档;整理会议纪要与变更;

C.竣工期:竣工图编制、资料组卷装订、签字盖章完备;移交档案馆与建设方。

三、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要求。

四、其他:

1)项目配置相关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并上报相关人员资格证,包含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满足当地国家电网要求的准入证、两种人资格证;项目管理人员必须通过国家电网安规考试、工作负责人考试并符合当地要求,否则不得进场。

2)进场前,甲乙双方共同对屋面现状进行勘查(含防水、结构、裂缝、荷载等),签署《屋面现状确认单》,作为后续责任划分的核心依据。因投标人施工、安装、拆除过错直接导致的屋面损坏(含渗漏、开裂、变形、附属设施损坏),由投标人承担全额修复、赔偿直接损失及工期延误责任。



五、报价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报价。

1)综合单价应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管理费、保险费、利润、规费、****政府部门收费等所有费用。

2)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由投标人自行解决,在报价中综合考虑。

3)报价应包含乙供设备材料费(投标方自行采购)、必备备品备件费(投标方自行采购)、采购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保管费、税金等。此外,对于甲供材料设备(详见附件),投标方应在报价中充分考虑了现场卸车、清点、保管、二次转运及吊装等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

4)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项目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综合考虑可能发生的费用,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提出额外费用或**工期等要求。.

5)报价货币:人民币;报价单位为“元”,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6)除国家税收政策发生调整外,本项目报价在合同工期内不做任何调整。任何因市场、材料、人工、汇率等成本波动而导致的费用增加,投标方在投标时应充分预见并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六、付款方式

1)预付款:无

2)进度款:按月支付,每期应付的进度款为审批后当期已完工程结算价款的【30】%,支付前,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3)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到本分包工程结算价款的80%;

4)竣工结算审核完成后支付到本分包工程竣工结算额的97%;

5)竣工结算金额的3%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2年。

6)质量保证金的退还:缺陷责任期满且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提交返还保证金申请后,扣除相关维修费用和鉴定费用(如有)并经招标人确认且合同项下全部工程进行最终验收后28日内无息返还保证金。如果投标人尚有部分保修工作未完成,则招标人有权在上述工作完成之前扣除与完成工作所需费用相应的金额的付款。

七、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为公平比价,针对不同税率及发票类型,评审价格统一按以下规则计算:

(1)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评审价=含税投标价÷(1+增值税税率)。

(2)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评审价=含税投标价(税金不做抵扣)。

在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评审价最低者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详细评审标准见附件。

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九、投标人注意事项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管理部(www.****.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本项目严禁任何形式的分包行为。投标人应独立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工作内容,不得将项目的任何部分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如发现项目过程中存在分包行为,招标人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终止合同、追究违约责任等措施。

9.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至少具有电力施工劳务资质;

10.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合计3MW及以上屋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劳务或EPC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合同范围、签字盖章页、结算发票等主要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按下表格式填写:加急标书代写

(公司)近三年业绩表

序号 工程名称 项目容量 主要工作内容 奖惩情况 证明文件

1

﹒﹒﹒

n

备注:需提供合同扫描件、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及质量保修证书等证明文件。

11.投标单位施工现场应当至少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具备项目协调管理、现场安全进度质量管控、精通施工技术指导等能力且通过国家电网安规考试、工作负责人考试)。投标单位应在其进场前7日内,将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等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报招标方备案。

12.施工现场负责人及作业人员:投标单位投标时须提供计划在本项目安排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作业人员的名单,以及人员的资质证书、意外险投保证明文件。施工现场负责人须经招标人考核通过上岗,非特殊原因不能更换,施工现场负责人离开岗位,应事先通知招标人,并征得招标人的同意。投标人更换施工现场负责人时,应提前7天通知招标人,并征得招标人同意,新上任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应重新进行考核上岗。施工现场负责人具备从2023年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担任过3个及以上同类型电力工程施工现场负责人业绩经历;投标单位需提供施工人员近一年内的体检报告,明确要求不能委派患有影响施工安全的严重疾病(如心脏病、癫痫、严重高血压等)的人员。作业人员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加急标书代写

13.本项目安排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作业人员的名单按下表格式填写:


(公司)拟安排施工现场负责人及作业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工种 证书名称 专业 证号 意外险投保情况

1

﹒﹒

n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明确投标方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职业健康、环境污染等方面的职责,保障生命、财产的安全,并向招标人承诺并保证,在与招标人**期间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如有违反,投标方将依本承诺书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16.独立交付能力要求与招标方介入管理条款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交付本项目的能力,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协调物资进场,对接业主、总包及监理单位把关施工进度与质量等。若投标人不具备独立交付及现场协调能力,招标人有权指派驻场项目经理介入管理,由此产生的全部人员成本将从投标人最终结算金额中据实核减。

16.1 独立交付能力的认定标准

投标人被认定为“具备独立交付能力”,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物资协调能力:能够独立完成施工所需全部物资(含甲供材、乙供材、设备、工器具)的进场计划编制、运输协调、现场接收、验收登记及存储管理,无需招标人工作人员介入物资管理环节。

(2)对外对接能力:能够独立、主动地与业主单位、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完成施工计划报送与调整确认、隐蔽工程及分项工程验收申请、配合进度款流程跟进、施工过程中各类会议参与及会议纪要落实。如出现招标人工作人员代为联系、催办或协调上述事务超过2次/周,视为不具备此项能力。

(3)进度与质量把控能力:能够依据合同工期自行编制并执行周/月进度计划,发生偏差时无需招标人提醒即可主动纠偏;各工序自检合格率不低于95%,监理一次验收通过率不低于90%。

(4)现场施工组织能力:能够独立完成劳动力调配、工序衔接、安全文明施工布置、突发小规模问题处置,不因日常管理问题向招标人申请支援。

16.2“不具备独立交付能力”的认定标准

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招标人有权单方认定投标人不具备独立交付及现场协调能力:

(1)招标人工作人员累计3次以上介入协调物资进场事务(不含正常信息通报);

(2)招标人工作人员累计代为联系业主、总包或监理单位2次以上;

(3)施工进度滞后超过5个日历日且投标人未主动提交纠偏计划;

(4)监理或业主直接向招标人投诉现场协调混乱,经核属实;

(5)投标人现场负责人(项目经理)连续3个工作日无法对现场问题做出有效决策或推诿至招标人。

认定方式:招标人书面告知投标人即生效,无需投标人签字确认,无需第三方鉴定。

16.3 驻场项目经理介入管理规则

(1)介入起始:招标人自书面认定之日起,有权直接派驻1名项目经理进驻现场。

(2)派驻人员权限:派驻项目经理享有对本项目现场的全部管理权,包括但不限于下达停工、复工指令,调整施工计划,签认施工记录及签证,协调物资进场顺序,对接业主、总包、监理。投标人原项目经理及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服从其管理。 标书代写

(3)投标人配合义务:投标人须在派驻项目经理到场后2小时内提供办公条件及必要配合。拒不配合的,按每日5000元承担违约金,招标人有权从结算款中直接扣除。

16.4 费用核减方式(据实核减)

(1)核减范围:派驻项目经理产生的全部人员成本,包括:

① 薪酬(按招标人该人员当月薪酬总额的1.2倍÷30×实际驻场天数);

② 差旅费(高铁二等座或经济舱往返实报);

③ 现场补贴(按招标人标准每人每天60元);

④ 住宿费(按照170元/天);

⑤ 管理费分摊(按上述费用总额的15%计取)。

(2)核减程序:招标人向投标人出具费用清单及凭证,投标人3日内无书面异议即视为确认。招标人有权从任意一笔应付进度款或最终结算款中直接核减。

(3)不受争议影响:投标人对认定或费用有异议的,可事后通过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主张,但不得以此为由拒绝费用核减或暂停施工。

十、投标人须知:

10.1现场踏勘

(1)投标人自行踏勘,均应充分了解现场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

(2)不论投标人是否进行过现场踏勘,招标人始终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是对现场情况充分了解和熟悉的基础上进行的;

(3)中标后,凡是以未充分现场踏勘或类似理由,要求顺延工期或增加工程价款的,招标人一律不予认可,由此导致合同不能执行的,****集团供应商失信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10.2投标人诚信要求

(1)招投标阶段:不得提交虚假的资质、业绩、承诺等资料;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借用他人资质投标;不得串通投标、围标、破坏公平竞争;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捏造事实或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不得以非正常渠道接触有关工作人员,打听项目招标有关情况;不得有其他失信行为。

(2)合同签订和执行阶段:不得无充分合理理由拒绝签订合同、不按时签订合同,改变技术条件或提出合同约定外不合理要求;不得不按合同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要求涨价、推迟进场或索取额外费用;不得将中标(成交)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给他人;不得有其他失信行为。

(3)投标人违反上述要求,依据招标人相关规定及失信行为性质的严重程度,给予暂停资格或列入黑名单处理。

10.3农民工工资保障

投标方为完成本项目使用农民工的,招标人和投标方在签订合同时,须将下列内容列为合同条款:

(1)投标方须从招标人支付的每期进度结算款中自行支付工人工资,并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考勤表》《工资发放表》(工人签名+按指模+乙方盖章签字)《实名制台账》、上期进度款资****银行流水记录等材料,作为结算资料附件提交招标人。资料不全或弄虚作假,招标人有权暂缓支付当期进度款。

(2)投标方违约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招标人将按照违约条款执行,并将投标方列入“黑名单”,同时将向属地人力**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此外,招标人有权从未付工程款中直接扣付相应金额,用于支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10.4保险

投标方应在整个施工期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为其现场机构雇佣的全部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每人最低保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并足额缴纳保险费。

投标方应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各项保险已生效的有效证明及保险单副本。保险单内容须与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条件保持一致,且保险期限应覆盖整个施工工期。

若投标方逾期未提供或保险单不符合约定,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届时到期及未到期的全部或部分合同价款,直至投标方提交符合要求的保险凭证为止。

10.5本项目严禁任何形式的分包行为。投标人应独立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工作内容,不得将项目的任何部分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如发现项目过程中存在分包行为,招标人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终止合同、追究违约责任等措施。

十一、招标文件的获取

以投标网址要求为准

十二、合同模板

详见附件四

十三、投标事宜

投标开始时间:2026年5月25日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5月29日14时00分加急标书代写

投标方式(请勿修改):

(1)登录泽宇招标平台参与投标,详情见附件三。

(2)公司监管投标邮箱:****@zeyu99.com 标书代写

十四、联系人

(1)招标咨询:王建梅051****59892

(2)项目技术咨询:王力成 133****0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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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5-25
招标公告
江苏泽宇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新建光伏发电清洁能源48#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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