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县畜禽粪污处理监管工作,提升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信息化水平,强化畜禽粪污**化利用全过程管控,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粪污处理视频监控体系建设的通知》(湘农办〔2025〕90号)、《****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现就**县畜禽粪污处理视频监控体系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比选。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县畜禽粪污处理视频监控体系建设项目
2.比选人:****
3.项目地点:**县****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点位(具体点位以比选文件为准)
4.项目概况:本项目旨在建设覆****养殖场、粪污收集点、处理设施等关键区域的视频监控体系,实现对畜禽粪污产生、收集、储存、处理、利用全流程的实时监控、数据采集、异常预警及追溯管理,提升监管效率和精准度,助力**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序推进。具体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监控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系统搭建、运维服务等,详细需求见比选文件。
5.项目实施数量:暂定实施18****养殖场。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7.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完成全部项目建设、调试及验收,并提供3年的免费运维服务。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规范及比选文件明确的技术要求,确保监控体系稳定运行、数据准确有效,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视频监控系统相关建设或运维资质,拥有类似视频监控体系建设项目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相应培训证书,且为供应商正式员工(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不少于3个月社保证明)。
3.信用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5.****政府采****政府采购备案平台登记备案(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三、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1.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畜牧兽医渔政管理股(具体地址:**县古阳镇**区滨河路,联系人:向俊福)。
3.获取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前往获取比选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到场);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授权委托人到场);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4)相关资质证书、类似项目业绩合同;
(5)信用查询结果截图;
(6)政府采购备案证明材料。
4.文件费用:比选文件不收取费用,售后不退。
四、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10日17时30分(**时间)前,逾期送达、未按要求密封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2.递交地点:****会议室。
3.递交要求:比选申请文件需按比选文件要求编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密封包装,外包装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五、比选时间及地点
1.比选时间:与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标书代写
2.比选地点:与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一致。标书代写
3.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准时到场参加比选,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备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比选资格。
六、比选办法
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小组根据供应商的资质条件、技术方案、报价合理性、项目业绩、运维服务、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得分最高者确定为中选候选人(若得分相同,报价较低者优先;报价仍相同,业绩较优者优先)。具体评分标准详见比选文件。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人民政府网、****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平台发布,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2.供应商应自行对项目现场进行勘察,了解项目实际情况,勘察费用自理,比选人不对供应商勘察结果承担责任。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相关政策。
4.中选供应商需在收到中选通知后14日内与比选人签订合同,逾期未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比选人可重新组织比选或选择次高得分供应商。
5.本次比选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联系方式
比选人:****
地址:**县古阳镇**区滨河路
联系人:向俊福
联系电话:****202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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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