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25日,****根据《****(改扩建))项目自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所在地现有工程为**市****公司于2014年3月建设的一处生产分部,名称为“**市****公司注塑事业部”,其后2014年12月此生产分部所有资产独立成立“****”,其原环评审批文件一直延续至今,详细环保手续如下:2014年3月委托****编制了《**市****公司注塑事业部(异地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4年5月27****生态环境局审批,批复文号为:东环建〔2014〕1011号,同意**市****公司在**市横沥镇田头村建设,占地面积18000m2,建筑面积11600m2,年加工生产塑胶制品100万件、模具100套;该项目于2014年10月15****生态环境局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号为:东环建〔2014〕2226号;于2020年04月26日首次申请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并于2025年04月25日延续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编号为:****。
说明:现有工程原以“**市****公司注塑事业部(异地扩建)项目”申报环保手续,****事业部独立成立“****”,****保护局申请名称变更,申请批复文号为:东环建〔2014〕2835号,批复同意“****”使用原“**市****公司注塑事业部(异地扩建)”环保审批文件,经营地点、工艺设备、生产规模、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等不变(详见附件5)。
现由于市场需求变化,故申请改扩建环保手续,改扩建内容如下:
(1)调整设备并相应改变产品产能与原辅材料用量,详见表4、5、6;
(2)升级废气处理设施;
(3)新增移印、丝印、烘干等工序;
(4)全年工作300天,每天2班,每班8小时,在项目内住宿,不在项目内就餐。
根据现有工程环评报告可知,现有工程占地面积18000m2,建筑面积11600m2,现根据建设单位核实,实际现有工程占地面积20000m2,建筑面积14125m2,本次评价进行更正。
改扩建后,项目厂区总占地面积20000m2,总建筑面积为14125m2,主要从事塑胶制品、模具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塑胶制品200万件、模具200套。
备注: 注塑机实际数量为26台,现阶段为一期验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我司于2025年9月委托**兴华****公司编制《****(改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5年11月22****环境局的审批,报告表编号:东环建﹝2025﹞3293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验收实际总投资1700万元,环保投资17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4%。
(四)验收范围
根据**省环保厅《****环境保护部的函》(东环建﹝2018﹞4363号)的规定和要求,自主验收对象为项目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实际运行过程中,工程组成、产品方案及规模、原辅材料及设备使用情况基本符合《****(改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批号文:东环建﹝2025﹞3293号)的内容,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根据项目的各个生产工艺流程介绍,结合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结合现场勘查情况,项目生产过程中水污染主要为:生活污水、冷却水、废水、水帘柜用水及废水、水喷淋用水及废水。
生活污水:本项目排放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主要的污染物为pH值、SS、CODCr、BOD5、总磷、氨氮、LAS,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下水道。
项目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
水喷淋用水:交由石马河流域外具备处理能力的零散工业废水处理单位处理。
水帘柜废水:交由石马河流域外具备处理能力的零散工业废水处理单位处理。
(二)废气
根据项目的各个生产工艺流程介绍,结合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结合现场勘查情况,项目生产性废气主要为:注塑工序废气
项目注塑塑焊工序少量有机废气,项目注塑工序废气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废气处理设施工艺流程图如图4.1.2-1。下载
图4.1.2-1 注塑塑焊工序 废气处理设施工艺流程图
项目超声波熔接、丝印、移印、烘干、上胶喷漆工序有机废气收集经水喷淋装+干式过滤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治理处理后高空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废气处理设施工艺流程图如图4.1.2-3
图4.1.2-3喷漆、过UV油漆、固化、清洗、烘烤、丝印、移印、烘干工序废气处理设施工艺流程图
项目喷漆、过UV油漆、固化、清洗、烘烤、丝印、移印、烘干工序有机废气,废气收集经水喷淋装+干式过滤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治理处理后高空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废气处理设施工艺流程图如图4.1.2-3
混料、破碎工序: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管理。
(三)噪声
根据现场勘查情况,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普通加工机械和机械通风所用通风机的运行噪声。项目采取加强防震、隔声、消声措施,设备加强维修保养。
本项目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一般固废、生活垃圾、危险废物。
(1)一般固废
已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场所。项目废包装袋/箱1.229t/a、塑胶边角料及次品回用于生产自行利用量22.6t/a。废包装材料0.12t/a、金属边角料及金属碎屑34.3t/a、废电子零件0.5t/a、不沾染危废的废手套及抹布0.2t/a、废碳分子筛0.001t/a、废滤芯0.005t/a、废石墨0.15t/a****公司处理,并已签订一般固废合同。
(2)危险废物
已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项目废原料桶0.493t/a、废UV灯管0.002t/a、废网版0.0015t/a、废印版0.0008t/a、废清洗剂0.57t/a、废火花油0.063t/a、废火花油桶0.07t/a、废切削油1.8t/a、废切削液桶0.2t/a、含火花油金属屑0.02t/a、含切削油金属屑0.06t/a、油水混合物0.04t/a、废机油桶0.003t/a、废导热油桶0.02t/a废导热油0.196t/a、废过滤棉0.12t/a、废漆渣5.1t/a、沾染危废的废手套及抹布0.3t/a废活性炭27t/a,均收集交由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并已签订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服务合同。
(3)生活垃圾
项目生活垃圾90t/a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根据监测报告(报告编号:GDSZ[2026.03]第1922号)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污水中pH值、SS、CODCr、BOD5、总磷、氨氮、LAS。标准限值执行**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的较严值。
项目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
水喷淋用水:交由石马河流域外具备处理能力的零散工业废水处理单位处理。
水帘柜废水:交由石马河流域外具备处理能力的零散工业废水处理单位处理。
2.废气
(1)根据监测报告(报告编号:GDSZ[2026.03]第1922号),项目注塑成型、塑焊工序DA001废气排气筒中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 2024 年修改单)表 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排气筒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
(2)根据监测报告(报告编号:GDSZ[2026.03]第1922号)项目喷漆、过 UV油漆、固化、清洗、烘烤、丝印、移印、烘干工序DA002废气排气筒中非甲烷总烃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与《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颗粒物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总VOCs执行**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第Ⅱ时段排放限值,“*”表示排气筒高度未高出周围200 m半径范围的建筑5 m以上,按其高度对应的排放速率限值的50%执行;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排气筒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
(5) 根据监测报告(报告编号:GDSZ[2026.03]第1922号)项目厂区内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总VOCS执行**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 815-2010)表 3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 表 3 厂区内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与《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 A.1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较严值;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
3.噪声
根据监测报告(报告编号:GDSZ[2026.03]第1922号)项目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4.固废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塑胶边角料、废包装袋/箱、塑胶边角料及次品、废包装材料、金属边角料及碎屑、废电子零件、不沾染危废的废手套及抹布、废碳分子筛、废虑芯、废石墨****公司处理;项目产生的废原料桶、废UV灯管、废网版、废印版、废清洗剂、废火花油、废火花油桶、废切削油、废切削液桶、含火花油金属屑、含切削油金属屑、油水混合物、废机油桶、废导热油桶、废导热油、废过滤棉、废漆渣、沾染危废的废手套及抹布、废活性炭经收集后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处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
5.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建成后,生活污水通过市政管网排入**市****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则无需分配排放量。项目有机废气的排放量为0.4723t/a,符合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建设期间,没有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没有接到过临近居民有关环保方面的投诉。
六、验收结论
项目建设基本执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建设过程中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该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未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详实,内容较完善,验收结论明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
七、后续要求
(一) 完善组织机构及日常运行维护制度、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运行维护费用保障计划。
(二)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决定要求,完善环境监测计划。
(三)按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