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盐业大楼及附属房屋、设施等资产整体转让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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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业大楼及附属房屋、设施等资产整体转让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 1,800.00万元
交易品类 资产转让
所在地区 **省
信息披露公告期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交易机构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2026-05-26
2026-06-23

注册、报名、竞价辅导请联系 400-****-3939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交易所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盐业大楼及附属房屋、设施等资产整体转让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无抵押,租赁情况详见重大事项揭示。
不动产 不动产登记号/房产证号 余房权证**字第A****299号 权利类型
土地性质 出让 房屋性质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房屋规划用途 工业
实际用途 房屋坐落 **市**丰山路148-166号(双号)
共有宗地面积(平方米) 2971.28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3895.81
专有建筑面积(平方米) 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房屋结构 钢筋混凝土结构 房屋总层数 5
户型(室) 户型(厅)
户型(卫) 装修标准
房屋朝向 建成日期 2008
租赁情况 拟售价格(万元)
使用期限说明 土地使用至2048年9月29日 不动产分类
房屋装饰情况 外立面为石材干挂。1层层高约4.4米(吊顶后),地面铺设地砖,墙面为乳胶漆,夹板吊顶;2-4层层高约3.8米,地面为地砖及复合木地板,墙面为乳胶漆,石膏板及夹板吊顶,部分无吊顶;5层层高约4.4米,地面铺设地砖,墙面为乳胶漆。大楼安装一部客梯,水电设施齐全,整体维护及保养状况较好。 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配套设施 配电房、附属仓库、电梯、停车场 共有情况
周边环境 东临富巷北路,南临丰山路,西临内部道路,北**流。**盐业大楼周边有**天德**、华润万家(**店)、****社区****中心等,周围主要为商业办公区,生活及商业配套设施较完善。 土地使用证号
交通情况 周边主要有**103路、**402路、**510路等,距离**站约3公里,公共交通便捷度一般。 地类(用途)
使用状态 部分出租,租赁情况详见重大事项揭示。
物业管理情况
瑕疵情况
房屋挂牌核验统一编号 房源二维码
土地(使用权) 坐落位置 **市**街道丰山前村 土地证号 余国用(2026)第13386号
土地面积 2971.28平方米 类型 出让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用途 工业用地 使用期限
使用现状 权利性质
其他披露内容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意向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合格意向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4.转让标的为**盐业大楼及附属房屋、设施等资产,具体包括: (1)**盐业大楼位于**市**丰山路148-166号(双号),证载建筑面积合计为3895.81m;证载土地面积2971.28平方米(其中宗地内红线范围商业用地部分面积425.41平方米使用截止期至2041年4月22日止)。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权利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2048年9月29日止。 (2)**盐业大楼附属房屋位于大楼西北角,总面积386.3平方米,附属房屋均无产权证,整体维护及保养状况一般,面积未经测量,转让方对附属房屋能否办理不动产权证不承担担保责任。受让方需自行办理附属房屋不动产权证,并承担办理附属房屋不动产权证的各项税费,权证办理及税费承担均与转让方无涉。具体包括: 配电房一间,面积44.70平方米,层高4.15米,砖混结构; 1号仓库面积45.16平方米,层高4.10米,钢结构; 2号仓库面141.55平方米,层高4.10米,钢结构; 3号仓库面积99.74平方米,层高4.05米,砖混结构; 4号仓库面积34.84平方米,层高4.15米,钢结构; 杂物间面积20.31平方米,层高4.15米,钢结构。 (3)附属设施等资产:共计18项,具体包括:大厅皮沙发1套、原经理室沙发1套、原经理室大班台1张、会议室会议桌1套、原副经理室大班台3张、原副经理室沙发3套、海信52寸液晶电视1台、日立1.5匹空调(门卫)1台、大金中央空调1套、海尔2匹空调1台、CK安保设备1套、蓝牙道闸系统1套、LED显示屏1块、网络监控系统1套。 (4)本次转让的**盐业大楼及附属房屋、设施等资产的挂牌价格总价为1800万元,其中**盐业大楼挂牌价为1747.940713万元,附属房屋挂牌价为49.087468万元,设施的挂牌价为2.971819万元。项目成交后如有溢价,则按照上述挂牌价格占总挂牌价格比例同比例溢价。 5.转让标的部分房产目前出租中,具体如下: (1)**盐业大楼一楼朝南店面东侧4间由******公司承租,出租面积约260平方米,年租金首年为140000元,第二年起每年递增3%,租赁期限为2023年7月20日至2026年7月19日。 (2)**盐业大楼一楼朝南店面西侧2间及二楼南北走道6间(212-217室)由**市****联合会承租,出租面积约397平方米,年租金为每年120000元,租赁期限为2022年5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 (3)**盐业大楼二楼201-211室由******公司承租,出租面积约458平方米,年租金首年为101000元,第二年起每年递增2%,租赁期限为2025年5月1日至2033年4月30日。 (4)**盐业大楼三楼303、304、305、308、309、311、312室七间由******公司承租,出租面积约450平方米,年租金首年为100000元,第二年起每年递增2%,第六年起每年递增3%,租赁期限为2024年8月1日至2032年7月31日。 (5)**盐业大楼四楼、五楼由******公司承租,出租面积约1531平方米,年租金首年为286000元,第二年起每年递增2%,第六年起每年递增3%,租赁期限为2023年6月1日至2031年5月31日。 鉴于本次**盐业大楼及附属房屋、设施等资产为整体转让,上述承租户均不享有该资产的优先购买权。 6.****停车场北侧河沿0.66亩土地属于丰山前村集体土地,不在本次资产转让范围之内。 7.转让标的所涉资产如有渗水或其他各类需维修等情况,均由受让方自理。转让方对标的外观及内部结构、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面积差异等瑕疵均不作担保,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转让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8.意向方需自行了解当地法律****机关关于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有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市工业用地二级市场交易产业审核操作指引(试行)》(余经发【2025】43号)文件规定的工业用地二级市场交易产业准入审核条件,确保自身的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受让要求。意向方报名即表明其已知晓并接受上述事项,成交后不得以无法办理产权证等理由提出任何异议。意向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以上信息,并于报名时提交签章的《实地勘察证明及承诺函》。 9.信息披露期间意向方须自行前往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签章的《实地勘察证明及承诺函》。看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杨治,138****8366。 10.标的物以目前的外观、结构等现状进行竞价并交付,意向方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标的物所作的文字说明和提供的图片仅供意向方参考,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11.其他事项摘自评估报告,详见附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2.转让方不保证标的成交后受让方可办理产权证。能否办理产权证需由意向方在报名前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了解,可以办理的,转让方提供必要的配合。 意向方报名即表明其已知晓并接受上述事项,成交后不得以无法办理产权证等理由提出任何异议。意向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以上信息,并于报名时提交签章的《实地勘察证明及承诺函》.标书代写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
注册地 **市丰山路158号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49296L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 1,800.00
是否有保留价
价款支付方式 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浙交汇”****银行,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按公告约定的受让方保证金处置方式处置,交易合同签订后,立约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 2.在办理房产权证变更登记手续时,有关职能部门要求提供合同文本的,转、受让双方应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合同文本(以下简称“上述文本”),但双方签订的上述文本仅作为办理登记手续之用,上述文本未尽事宜或与成交后转、受让双方签订的《房屋转让合同》(该《房屋转让合同》为项目成交后,转、受让双方基于“浙交汇”平台披露的《交易合同(样稿)》而签订的交易合同,受让方不得变更受让主体,交易合同中除受让方相关信息及“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不得修改。)不一致的,均以成交后转、受让双方签订的《房屋转让合同》为准。 3.受让方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房地产变更登记过程中如需出具或重新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产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5.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相应税率的增值税发票,一切以开票时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6.标的按实际现状进行转让,并按实际现状交付使用,如遇公告面积、用途和性质等与实际办理有差异时,****机关发证为准,不影响本次转让的成交价和成交关系,不多退少补。 7.在转让方收到全部转让价款后45个工作日内,转、受让双方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8.标的房产部分已出租,原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受让方仍然有效。在转让方收到全部转让价款后30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协助受让方与承租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并将房产钥匙交付给受让方(视为房屋交付完毕),由受让方核验查收并在《房屋交接单》、《附属设施交接单》签字盖章。转让方将钥匙交付受让方使用后,本次转让标的的风险由受让方负责。 9.受让方自新的租赁合同(或出租方变更协议)生效之日起享有转让方在原租赁合同中的权利义务。签订新的租赁合同(或出租方变更协议)、《房屋交接单》后10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将已收取的原《房屋租赁合同》项下履约保证金及新的租赁合同(或出租方变更协议)生效之日起归属受让方的已收取的租金转付给受让方。与承租方的衔接、稳定工作由受让方负责。租约到期后是否续租由受让方与承租人自行协商。租约到期后如涉及腾空事项,也由受让方与承租人自行协商,与转让方和“浙交汇”平台无涉。 10.交付日前的水费、电费及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物业维修金等依照原《房屋租赁合同》执行;如原《房屋租赁合同》没有约定的,标的交付日(含)前的水费、电费及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物业维修金等由转让方承担,标的交付时,转让方负责结清相应费用。交付日后的上述相关费用依照新的租赁合同执行,如新的租赁合同没有约定的,则由受让方自行解决,转让方不承担上述费用。其他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解决。 11.受让方可委托中介机构办理过户手续,因代办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法律法规等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别提示:若涉及房屋限购、贷款等政策的,意向方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要求。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360.0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交纳方式 线下;
处置方式 1.受让方被确定后,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其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浙交所在受让方被确定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不计息)。交易合同签订后,立约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 2.如因受让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转让方有权没收立约保证金;如因转让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转让方应当退还受让方立约保证金。 如交易双方对未能签订的合同的原因存在争议的,交易双方同意浙交所仍按信息披露公告的约定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相关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另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与浙交所无涉。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资产展示安排 展示时间:信息披露期间 展示地点:**市丰山路158号 联系人:杨治 联系电话:138****8366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房屋转让合同》.docx《实地勘察证明及承诺函(必传)》.docx《授权委托书》.docx《特别事项约定》.docx《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x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pdf
材料附件

标的物位置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曹女士 电话 ****963939
传真 邮箱
地址 **省**市上****东路332号**国际4号楼18层 网址 www.****.com
转让方 联系人 张先生 电话 0574-****6139
传真 邮箱 ****@163.com
地址 ******海关路68****公司 网址
附件(8)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5-26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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