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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基本情况
(一)采购名称:**市本级第三次古树名木**普查工作服务
(二)采购方式:综合评分法
(三)预算金额:200000元
(四)采购需求:
根据《**第三次古树名木**普查工作方案》及《技术细则》要求,供应商需提供以下服务:
1.协助制定**市本级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2.组织开展市、县(市、区)级普查技术培训;
3.****林业局对各县(市、区)普查工作进度进行督查、技术指导,并配合国家级、自治区级技术检查;
4.对各县(市、区)上报的普查成果(包括数据、图件、报告等)进行内业审核与外业核查;
5.收集、汇总、分析全市普查数据,编制形成**市第三次古树名木**普查工作成果(包括数据库、统计表、专题图、成果报告等)。
二、服务要求
(一)人员安排:供应商须安排不少于3名专业技术人员常驻或根据项目进度提供全过程跟踪服务。其中,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林业或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团队成员应包含林学、植物分类、生态学、地理信息系统等专业人员。
(二)技术装备:供应商应配备满足普查工作需求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高精度手持GIS(北斗定位终端或RTK)、无人机(含正射影像采集能力)、激光测距仪、长焦相机、便携式电脑及《**古树名木信息管理系统》移动端调查软件等。
(三)服务质量: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服务及成果必须符合《第三次**古树名木**普查技术方案(试行)》及《**第三次古树名木**普查技术细则》的质量要求,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并通过国家、自治区及我单位的各级质量检查验收。
(四)成果提交:按采购需求提交完整的普查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数据库、各类统计表、专题图件及最终成果报告。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主体(持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二)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须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林业或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类似**调查项目经验。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四、报名事项
(一)需提交的材料
1.普查工作服务报价方案(根据采购需求逐项细化,格式自拟);
2.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如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等相关资质证书材料复印件;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技术人员职称证书、社保证明复印件;
4.近3年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如有,如古树名木普查、森林**调查、林草湿荒普查等项目的合同复印件);
5.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书;
6.上述材料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有效性、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资格。
(二)接收材料时间
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5月27日,逾期或者不符合规定的相关材料不接收。
(三)接收材料地点
供应商将纸质版材料送至**壮族自治区**市**大道7号****大院414室(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不接收邮寄材料。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771-****119,177****3643
监督部门:****纪委******局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771-12388(根据语音提示按2)
五、公告期限
2026年5月25日-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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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