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我单位于2026年5月组织编制完成了《**市**区两**海泡石矿(钒矿)地下水污染综合防治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从省水利厅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库中自行选取了一名专家(专家编号:****;姓名:刘胤)对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专家复核通过的《**市**区两**海泡石矿(钒矿)地下水污染综合防治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附专家意见)予以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若有问题反映,请来电或来函联系,也可向水土保持方案备案部门(监督部门)反映。
一、项目基本情况
**市**区两**海泡石矿(钒矿)地下水污染综合防治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省**市**区两**镇,地理中心坐标:106°13′8.03″,32°40′40.02″,项目占地面积:0.82hm2,项目主要针对**区两**钒矿矿渣堆ZD01、ZD02、ZD03及两**海泡石矿矿渣堆ZD04、ZD05开展污染治理工作,采取“截排水沟+修坡整形+表层防渗复绿+三维网喷播绿化+中和、沉淀池+石笼挡墙”的治理方案。
本项目占地0.82hm2,均为永久占地,其中ZD01号矿渣堆占地0.37hm2、ZD02号矿渣堆占地0.10hm2、ZD03号矿渣堆占地0.23hm2、ZD04号矿渣堆占地0.08hm2、ZD05号矿渣堆占地0.04hm2。项目占地为其他土地,本项目建设不涉及拆迁(移民)安置与专项设施改(迁)建。本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为2.22万m3,挖方总量为1.60万m3,填方总量0.62万m3,无表土剥离。产生余方1.6万m3,主要为**堆存遗留的废石,运至****建材厂回收处理,不设置弃土场。借方0.62万m3,其中表层粘土回填0.3万m3,回填种植土0.32万m3。土料来源为购买料(利于植物恢复的种植土)。项目总投资772.13万元,其中土建投资753.00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6年5月25日至2025年6月5日(不少于10工作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刘欣朋;联系电话:173****4075。
水土保持方案备案部门(监督部门)联系人:张女士,监督电话:0839-****343。
附件:1.****关于**市**区两**海泡石矿(钒矿)地下水污染综合防治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2.****关于**市**区两**海泡石矿(钒矿)地下水污染综合防治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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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