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潭大涧周边零星散户污水消纳工程
成交 结果公告
一、 项目相关情况
项 目名称: 周潭大涧周边零星散户污水消纳工程
项目编号: ****
招标 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 日期: 2026年5月22日
成交 单位 名称 :****
成交 金额 : 174399.00元
成交单位地址:**省**市**老洲镇沙池村镇综合楼三楼 3004室
采购人名称: ****
地址: **省**市**周潭镇 058号
联系人: 周先生
电话: 187****9078
采购代理机构: ****
地址: ****广场 a座2107
联系人: 黎工
电话: 138****1831
公告期限:公告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不计当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期限届满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 智晨工程咨询 有限公司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广场 a座2107, 联系电话: 138****1831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市** 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 招标 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 招标 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 、其他
无
特此公告。
招标 人: ****
代理机构: ****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