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生态环境局林西县分局关于中煤林西县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一期10万千瓦光伏发电部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

审批
内蒙古-赤峰-林西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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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煤**县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一期10万千瓦光伏发电部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26 08:42

****关于中煤**县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

(一期10万千瓦光伏发电部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中煤**县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一期10万千瓦光伏发电部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26日-2026年6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6-****922

通讯地址:**市**县宝林路1号****

邮 编:025250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基本情况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编制单位

项目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1

中煤(林****公司

总投资为3130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95万元,占总投资的1.58%。本期工程仅评价光伏发电部分,升压站电磁环境另行评价。本工程拟用N型双面720Wp光伏组件166998块,直流侧装机容量120.23856MWp。采用320kW组串式逆变器300台,配套使用1600kVA、2000kVA和3200kVA箱式变压器,共设置34个光伏发电单元,交流侧容量为100MW。设置1座220kV升压站,升压站设1台96MVA220/35kV主变压器。

**自治区**市**县十二吐乡境内

中煤(**)

****公司

**中昱****公司

施工期:

1、大气污染物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实施土方施工时,对现场进行洒水抑尘,同时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土方施工;对临时堆放的土方覆盖抑尘网,并定期洒水;

(2)进行材料切割等时对作业场地设置围挡以降低扬尘;

(3)升压站和箱式变压器基础等建筑工程施工应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确实需要在现场进行混凝土和砂浆搅拌,应进行密闭搅拌,禁止现场露天搅拌;

(4)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和生活垃圾一起及时清运;

(5)散装水泥、沙子和石灰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不得随意露天堆放,应有专门的堆棚,并在堆棚周围设置围挡;

(6)施工期道路运输使用大型卡车,工地外的施工便道应进行简易硬化,并采取定时洒水、清扫;施工车辆运输易扬散物料时,应当采取遮盖措施或者密闭。

2、废水污染物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避免雨季开挖作业;站内砂石料加工废水、施工车辆清洗废水经收集、沉砂、澄清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泥浆废水经沉沙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降尘以及施工用水;

(2)在施工现场建造隔油池等污水临时处理设施,对含油量大的机械冲洗水经隔油处理后回用于机械冲洗不外排;

(3)混凝土养护方法为先用吸水材料覆盖混凝土,再在吸水材料上洒水,根据吸收和蒸发情况,适时补充。在养护过程中,大部分养护水被混凝土吸收或被蒸发,不会因养护水漫流而污染周围环境;

(4)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容积20m3,渗透系数≤10-7cm/s)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

3、噪声污染物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2)降低设备声级:选用良好的施工设备,对各施工环节中噪声较为突出且又难以对声源进行降噪可能的设备装置,应采取临时围障措施;

(3)维持设备的良好运转: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避免因松动部件振动而加大设备工作时的声级;设备用完后或不用时应立即关闭;

(4)车辆管理:合理安排运输车辆运货进出厂的时间,避免在同一时段多台同时进出和夜间进出,进出厂内的车辆禁止鸣笛。

4、固体废物污染物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精心设计与组织土方工程施工,实现挖、填土方基本平衡,避免长距离运送;

(2)车辆运输散体物料和废弃物时,密闭、包扎、覆盖,不沿途漏撒;

(3)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要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

5、生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施工期减少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区进行土地平整和植被恢复;

(2)合理安排工期;

(3)在基础施工过程中采用商混水泥,以减少对地表的破坏;

(4)施工结束后,加强周围植被恢复。

运营期:

1、大气污染物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食堂采用电能加热,产生的污染物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2、废水污染物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生活污水经升压站内一套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送到杂用水池,再通过杂用水泵回用作为升压站绿化、道路冲洗用水,冬季未用完杂用水由水车定期运至**县****公司。光伏板冲洗废水沿光伏板落到地面上对光伏板下植被进行浇灌。

3、噪声污染物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场区内及周边进行植树、种草。

4、固体废物污染物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运营期员工生活垃圾及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产生的废旧光伏板由厂家直接更换,拉走处置,不在场区内暂存;箱变事故油产生后及主变压器事故油产生后由箱变事故油池暂存,交由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及时进行处置;升压站主变压器、箱式变压器油进行抽样检测油交由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及时进行处置。

5、生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运营期的生态恢复措施

①项目施工结束后,将开挖的土方进行回填,多余的土方用于建设检修道路,对工程破坏面进行平整、覆土;②运营期加强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的管护,****电站管理,尽量减少人为踩踏及车辆等的碾压,不进行其它影响生态恢复的活动;

③加强巡检员工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爱护一草一木,使生态保护成为每一个员工的自觉行动。

(2)服务期满后的生态恢复措施

①项目务期满后,拆除全部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电缆及建(构)筑物等设施,清理建筑垃圾与废弃物,对场地进行土方平整,恢复原有地形地貌;

②对原光伏方阵占地实施植被恢复,优先选用乡土物种进行补植补种;采用“林光互补”的区域,恢复原有林地植被结构与覆盖度,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

③按照用地审批及备案要求,将项目占地恢复至核准前的土地用途与原地类;涉及未利用地、草地、灌木林地的,严格落实复绿复垦措施,经自然**、林草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完成退场。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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