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情况
****新增地块位于**市江彰大道东侧,地块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E104.763162°,N31.783594°。2026年1月1******局出具的《******局地块规划条件》(江自然**设〔2026〕001号),将本地块所在范围、****北校区现有校区范围(已取得土地证)、迎宾社区部分居民区,****小学用地,总规划面积29338.2m2。
根据******公司出具的本地块测绘文件,本地块面积为3853.33m2。经调查,本地块历史上不存在工业企业,原为**市三合镇**村、迎宾社区农用地,****小学用地,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小学用地(A33),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
二、调查情况
我单位接到委托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调查地块及周边环境开展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污染识别),工作包括对地块以及其邻近区域的资料收集及查阅、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等工作,并编制完成了《****新增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三、调查结论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查阅历史资料可知,地块内历史不存在工业企业、****养殖场、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工业废水污染等,造成土壤污染的可能较小。
地块周边区域地下水不饮用,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未受污染;地块500m范围内存在居民区、学校、医院、地表水体(灌溉渠)、****车站);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存在工业企业,经分析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较小。
根据现场快检结果,地块内土壤环境质量检测结果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和《**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2978-2023)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表明地块现状和利用历史对土壤环境影响极小,土壤受到污染的可能性极小。
综上所述,本地块内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来自周围污染源的影响极小,无其他疑似污染情形,地块受污染的可能极小。本报告认为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评估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作为第一类用地使用。
四、调查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调查单位名称:******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80****3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