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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时间:2026-05-25
| 项目名称 | 兰通产业园污水处理产能提升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广纳镇**村1社(**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 | 占地面积(平方米) | 440 |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晟 | |
| 联系人 | *举德 | 联系电话 | 173****8703 | |
| 项目投资(万元) | 1200 | 环保投资(万元) | 1000 |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11-20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5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项中其他(不含提标改造项目;不含化粪池及化粪池处理后中水处理回用;不含仅建设沉淀池处理的)。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在已建兰通产****处理站处理能力提升至238m3/d;本次改建主要增加管式超滤、一级反渗透、二级反渗透、纯水反渗透、浓水反渗透、高压反渗透、浓水蒸发器、液体固化机等设备。废水经处理后全回用至生产线,电镀废水处理所产生的污泥、结晶盐均委托有资质的三方单位进行处理,不外排。 | |||
| 主要环境影响 | 固废 噪声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环保措施: 污泥、结晶盐交由有资质三方单位进行处置,不外排。 有环保措施: 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 | |
| 承诺:**** *晟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晟 承担全部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