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拟对“**省补充工伤保险试点**承办商业保险机构”进行遴选,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省补充工伤保险试点**承办商业保险机构遴选。 (二)服务范围:通过遴选确定3家综合实力强、服务网络全、风控能力优、群众口碑好的商业保险机构,统一承办全省补充工伤保险业务,建立人社监管、财政保障、金融监管、商保经办协同联动工作机制,规范承办流程、服务标准、风控管理,推动我省补充工伤保险提质扩面、规范运行。 (三)承办模式:经本次遴选确定的3家商业保险机构和之前承办**、**、**3个试点城市补充工伤保险业务的商业保险机构,全省统一入围、协同承办,由各省辖市、**示范区在以上4家商业保险机构中自主选择**承办机构(原则上每地承办**机构不得超过2家),统一服务标准、统一经办流程、统一缴费及赔付项目标准、统一风险管控、统一考核评价,实行全省一盘棋管理。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相应的分支机构,与采购人无任何隶属关系,并同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5年度完整的财****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自注册日期后****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中连续3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监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六)申请人在**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总、****公司在豫有分支机构),取得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具备政策性保险承****公司; (七)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请人,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八)申请人入围后,不得将业务转包、分包,如有转包、分包,取消其入围资格、终止合同(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同一公司旗****公司****公司参与遴选,****公司出具的唯一授权证明,明确授权范围及责任承担,格式自拟。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6年5月27日10:00至2026年6月2日17:00 (二)获取遴选文件方式:远程获取文件,须提供第二条申请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内容按顺序编辑整理为一个PDF文档(文档中所附资料或证件需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发送至邮箱:****@126.com,并联系采购人,确认信息后,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发送至邮箱。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一)时间:2026年6月4日10时 (二)地点: 另行通知 五、响应文件开启标书代写 (一)时间:2026年6月4日10时 (二)地点: 另行通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官网发布。 七、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地址:**省**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省政府综合办公楼 联系人:韩老师 余老师 联系方式:0371-****0043 八、其他 本次遴选活动是遴选人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本着优中选优兼顾公平的原则,选择综合实力强、服务网络全、风控能力优、群众口碑好的商业保险机构,****政府采购项目,也不是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不适用于《****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同时也不属于财政部《****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财办库〔2021〕14号)的清理范围。 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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