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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等法律法规和《****教育厅****办公厅关于印发〈****小学年度检查指标体系〉的通知》(皖教秘民〔2026〕4号)等要求,市教育局成立年检工作组,对****学校开展2025年度检查。现将年检结果(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纪委或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反映。****纪委电话:0558-****119;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电话:0558-****299。
附件:亳****学校2025年度年检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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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6日
附件:
亳****学校2025年度年检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