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生态环境局拟对茂名滨海新区白蕉分洪闸重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审批
广东-茂名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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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拟对****新区白蕉分洪闸重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时间: 2026-05-26 09:40:20

根据****新区白蕉分洪闸重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6年5月26日至2026年6月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新福三路75号大院,邮编:525000

联系电话:0668-****33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新区白蕉分洪闸重建工程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省**市**新区电城镇大桥河分流河,入**上游350米处。

环评机构:

**澜海****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在原闸址上游80米处重建分洪闸,并对拟建闸址上游1.80千米河道进行护岸加固整治和河道清淤1.27千米。项目总占地面积10.23公顷,其中永久占地面积4.82公顷,临时占地面积5.41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分洪闸工程:主要构成为闸室、启闭室、上下游消能防冲设施(消力池、海漫)、护坦、鱼道、进出口连接翼墙等。**水闸7孔,总净宽49米,闸顶高程取6.0米,在闸室两侧建设管理房,与水闸并排布置;(二)旧闸拆除工程:仅拆除旧闸门等设备,不改变现有海岸线坡顶线,保留现有交通桥;(三)河道清淤工程,清淤全长1.27千米,清淤面积0.42公顷,清淤量0.13万立方米;(四)护岸工程:护岸加固左岸全长1.80千米,右岸全长1.34千米。

重建工程不改变水闸原来的工程任务,仍是集排洪、挡潮及引水功能的水利枢纽工程,工程等别为Ⅲ等,工程规模为中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水闸设计潮水标准为50年一遇,相应潮水位为4.53米,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相应过闸流量为412.91立方米/秒,校核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相应过闸流量(即最大泄流量)为498.07立方米/秒,孔口总面积259.2平方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⑴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燃油废气、运输车辆尾气、钢木加工废气和清淤恶臭等。拟采取的措施包括:施工现场建立洒水清扫抑尘制度,配备洒水设备,定期洒水降尘;在施工现场出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严禁车辆带泥上路;易洒落物料在运输过程中,采取篷盖密闭或用编织袋分装,严禁沿路遗撒和随意倾倒;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防风抑尘网遮盖,并及时洒水抑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使用符合环保标准要求的柴油,定期进行检修与保养,及时清洗,确保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钢木加工废气主要通过洒水抑尘和厂房围挡降低颗粒物的无组织排放;在河涌沿岸敏感点密集的河段,设置2.5~3米的围栏,减少清淤恶臭的扩散,缩短清淤时间,清淤物及时清运,运输清淤物的车辆应密闭,并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时间。运营期废气为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经水喷淋处理后经自带排气管引至机房屋顶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项目采取以上措施后,并在施工期和运营期加强管理,废气排放不会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⑵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机械及车辆冲洗废水、围堰施工产生的悬浮泥沙、基坑排水、弃渣场沥水、暴雨地表径流、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拟采取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包括:施工机械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除油+沉淀+pH调节”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以及洗车池洗车;围堰施工与拆除、清淤采用挖掘机进行,在枯水期施工以减少悬浮泥沙影响;基坑排水、弃渣场沥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必要时期投加絮凝剂、碱性药剂中和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以及施工机械及车辆清洗,不外排;地表径流经雨水导排水沟排入“隔油池+沉淀池”(必要时期投加絮凝剂、碱性药剂中和处理)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以及洗车池洗车,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租住的村落污水管网系统中。运营期废水主要来源于值守及办公生活污水。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废水排放不会对周边水体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⑶声环境: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施工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拟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包括: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定期对施工机械进行维护保养;高噪声作业区应远离声环境敏感点,对声环境敏感点较近的施工点位设置临时声屏障或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午休时间和夜间停止施工;合理布置机械设备,避免在同一地点集中布置强噪声设备;车辆限速行驶,途经声环境敏感点时禁鸣喇叭。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水闸启闭机及其配套电机等设备噪声。拟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包括:闸门启闭机及配套电机采取基础减振、加装防振垫、隔声处理;加强对闸门及水泵等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在闸门启闭机房附近种植绿化等。项目在采取上述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相对较小。

⑷固体废物: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拆除旧水闸的建筑垃圾、包装袋和废弃设备、清淤污泥、沉淀池污泥、清表垃圾、隔油池废油渣、废机油、浮油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其中隔油池废油渣、废机油、浮油属于危险废物。拟采取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包括:危险废物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后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运至指定场所妥善处理;包装袋、废旧设备等外售废旧回收单位综合利用;清淤污泥中的淤泥在临时堆土区暂存后回用于复绿区域的种植土,砂石用于本工程回填,沉淀池污泥自然干化后运至消纳场处置;清表垃圾经分拣打包妥善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对分洪闸及其配套设施定期检修产生的废机油以及生活垃圾。拟采取的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包括:废机油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均可以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区域产生二次污染。

⑸生态环境: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施工活动对土地的占用、对水生生态的影响、水文情势影响、对陆生生态影响以及区域水土流失。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包括:优化施工工艺,严格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不得随意扩大作业面,不得滥采滥伐;施工过程中应尽量减少高噪声施工,减少对周边动物的扰动;在施工营地、临时堆土场周边修建临时排水沟、沉淀池;清淤工程施工期间禁止施工人员破坏项目所在区域的天然植被;及时处理施工物料和施工垃圾等固体废物,禁止占压土地;施工过程中生活垃圾及含油废水严禁直接排入河道;避开雨季和大风天气,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减少水土流失;施工期设置隔油池、沉砂池处理废水,必要时投加絮凝剂强化悬浮物及重金属离子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降尘、车辆冲洗;施工完成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和水体底质修复,根据因地制宜的原则恢复林地、回填天然砾石、种植本地水生植物;开展施工期重点保护植物和水生生态环境的跟踪监测,做好施工期风险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运营期加强水闸管理范围内沿岸自然植被保护和生态建设,保护自然植被和护岸植被,减少水土流失。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示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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