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贵****公司桥圩年出栏300万羽肉鸡笼养项目取水许可申请书等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已审定的《贵****公司桥圩年出栏300万羽肉鸡笼养项目水**论证报告表》,现提出取水许可批复意见如下:
一、贵****公司桥圩年出栏300万羽肉鸡笼养项目位于**市**区桥圩镇**村社岭屯逐角岭,场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9°41′38.33″,北纬22°58′3.46″。项目性质属于**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62.626亩,建设鸡舍8栋,料塔8个,堆肥车间1座,污水处理站1座,洗消房2间,隔离房1间,洗车池1个,锅炉房1间等设施。项目建成后,实际年出栏肉鸡规模为120万羽,每批次存栏肉鸡约40万羽,年饲养批次为3批。项目产生的废水合计509.76m3/a,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NH3-N、TN、TP等,主要包括鸡舍冲洗废水及员工生活污水。其中,员工生活污水先经三级化粪池处理,与鸡舍冲洗废水****处理站集中处理,污水处理站有效容积为300m3,可满足废水暂存至施肥季节;站内采用“格栅+沉砂集水池+水解酸化池+厌氧池+好氧池+二氧化氯消毒”组合工艺。废水经该工艺处理达标后,排入尾水贮存池暂存,待农作物施肥时段,用于项目消纳区农田灌溉施肥或用于晴天时场区内绿化施肥,实现废水**化回用。本项目全程无废水外排,不设置入河排污口,项目无退水。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限制类、淘汰类行列,同意该项目在**市**区桥圩镇**村社岭屯逐角岭取水。
二、贵****公司桥圩年出栏300万羽肉鸡笼养项目设置2个取水水源点(1用1备),取水水源为**市**区桥圩镇**村社岭屯逐角岭的浅层地下水,1#取水井坐标东经109°41′41.87″,北纬22°58′4.11″,位于项目西面,井深100m,井孔半径20cm,水泵型号为Y125QJ8-120/15-4.0,配套电机功率4.0kw,扬程120m,抽水流量17m3/h。2#井位于贵****公司肉鸡养殖场内北面。取水井坐标东经109°41'39.60",北纬22°58'7.12",井深100m,井孔半径20cm,水泵型号为Y125QJ8-120/15-4.0,配套电机功率4.0kw,扬程120m,抽水流量17m3/h。根据该项目取水方案,项目年取水量4.04万m3,日最大取水量为112.22m3/d,最大取水流量为0.0047m3/s,取水保证率90%。该项目单位鸡的用水量为0.28L/只﹒d,符合《****水利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桂水节约〔2024〕11号)中鸡的饲养规模养殖用水定额先进值0.5L/只﹒d的要求,用水指标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范。
三、该项目取水对区域水**总量、河流水文情势、水域纳污能力、水生态的影响及其他用水户影响较小。项目节水潜力挖掘和节水措施基本合理。你单位在施工期和运行期应落实《贵****公司桥圩年出栏300万羽肉鸡笼养项目水**论证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水**节约管理和保护措施。
四、该项目取水工程建设时,请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装质量合格的取水计量设施。取水工程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后,请将取水工程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取水计量设施安装和计量认证情况、试运行期间的取水监测结果等相关材料报送我局,经验收合格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工程取水后按规定缴纳水**税,并于每年的12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年度用水计划建议表。下次延续取水申请,请于取水许可证上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我局提出取水延续申请。
五、取水申请批准后3年内,取水工程未开工建设,或项目未取得审批、核准的,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自行失效。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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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