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建 设 地 点 | 建 设 单 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 参与 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 诺 |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
| 1 | 年产3000 吨智能关键 零部件项目 | **县澄照C3-01-05地块 | ******公司 | 企业于2025年成功竞得**县澄照C3-01-05地块使用权,实施年产3000吨智能关键零部件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7492.1m2,**生产车间、宿舍楼等配套建构筑物,并购置中频炉、造型机、抛丸机、自动砂处理线、加工中心、磁针抛光机等先进生产设备,采用熔化、造型、浇注、抛丸、精加工、磁针抛光等生产工艺,项目实施后可形成年产2000吨铜制品、1000吨铝制品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0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在设计、施工、试生产及竣工验收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 废气:①熔化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②浇注废气:经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③砂处理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④抛丸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4);⑤打磨、切割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5);⑥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楼顶排气筒排放(DA006)厂区无组织废气:混砂废气、精加工废气、焊接烟尘、烤包加热废气,尽量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加强车间通风换气。 废水: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达标纳入市政污水管网;②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③磁抛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固废:一般固废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5月26日至2026年6月1 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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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电话、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反映对本公示建设项目的意见。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