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回族自治区
******市整修围墙和**道路项目招标公告
(****)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回族自治区**市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市整修围墙和**道路项目。
二、项目编号
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市整修围墙和**道路项目,主要内容主要内容为拆除原有围墙并新砌围墙、**混凝土道路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最高限价:****868.88元元(人民币)
(三)项目地点:****市**区。
(四)工程期限:90日历天。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部****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二)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基本账户冻结或破产状态。提供连续3个会计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或者2023年度、2024年度、2025****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且上述3个会计年度企业净利润总和为正值。
(四)信誉要求:(1)“信用中国”平台(www.****.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未被列入处罚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2)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www.****.cn)上,投标人无在处罚期内的黑名单记录;(3)在《军队采购网》(https://www.****.cn)查询,投标人无在处罚期内的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或军队采购暂停名单中;(4)投标人、项目经理未被暂停或取****部队工程投标资格;(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wenshu.****.cn);(6)投标人承诺不违反军队工程建设项目参建企业行为负面清单的相关要求。(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同一地址的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并被认定为无效投标。(以开标当日采购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现场通过“企查查”网站(https://www.****.com/)查询结果为准)标书代写
(五)保密要求:投标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企业,投标人在军队物资工程服务供应商库注册,拟选派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为外籍或港澳台人员。
(六)项目经理要求:1名,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应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且无在施项目。
(七)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1名,具有建筑工程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应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且无在施项目。
(八)报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前,应当在军队采购网登记备案,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备案材料可作为资格性审查和评审的依据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获取招标文件
(一)时间:2026年 5月26日至6月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6:0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凡有意投标者,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或工程编号、标段名称+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须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保密承诺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委托代理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近1年内(截止开标日前)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纳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保密承诺书原件复印件(格式见附件))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招标人邮箱:****@163.com。标书代写
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方式标书代写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6年6月16日08:3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6月16日09:30标书代写
(三)投标地点:**市**区
七、开启时间、地点标书代写
(一)时间:2026年6月16日 9时30分。
(二)地点: **市**区 。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cn)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名称:****
地 址:**回族自治区**市**区
联 系 人:朱助理 电话:177****7641 0951-****981
投诉受理部门:上级 联系电话:0931-****026
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联系电话:0971-****264
监督联系人:马助理
联系电话:0971-****267
投诉联系人1:朱助理
电话:027-****1769
投诉联系人2:赵助理
电话:0971-****266
投诉复议联系人1:韩助理
电话:027-****1758
投诉复议联系人2:樊助理
电话:0971-****264
2026年0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