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高明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培训承办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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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的有关要求,为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持续提升基层农技推广队伍能力水平,推动服务“百千万工程”深入开展,拟公开遴选**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培训承办机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

组织**区内45名基层农技人员和特聘农技员参加省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周期为6天。计划10月底前完成。

二、资**排

按省培训标准3000元/人,45人共计13.5万元,从**区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经费中列支。

三、申报条件

申请承办培训任务的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农业农村厅公布的培训机构目录。

(二)拥有稳定的教学场所及教学设施设备,具备培训必需的教学、实践、管理和跟踪服务条件。

(三)拥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训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

(四)能积极配合我区农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严格按照省市相关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开展有关培训。

(五)拥有丰富的农业从业人员培训工作经验业绩,特别是成功承担过省级相关培训项目,并已顺**过委托方验收的培训机构优先录用。

(六)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申报程序

(一)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向我单位提交《申报书》(附件1)、组织实施方案(包括课程设计、师资团队、管理团队、招生方案、具体实施执行计划等)及各项证明材料,于6月5日前报我单位(以收到时间为准)。

邮寄地址:**市**区荷城街道万成路开成街23****中心;联系人:谢先生,0757-****0550/136****1061。

(二)组织评审。我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机构的资质条件等进行审核,按照评分标准(附件2)进行评分,6月10日前确认拟承办机构。

(三)会议研究。评审结果报我单位领导班子会议审议,确定承担机构名单。

(四)公开结果。确定的项目承办****农业农村局网站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五)签订合同。结果公开10个工作日内,签订项目合同书。

五、有关要求

申报单位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将相关申报资料提交到我单位,逾期视为无效申报(以实际签收资料日期为准,不以寄出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附件:1.**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申报书

2.**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培训机构遴选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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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0日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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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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