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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项目项目建议书调整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0-03-06
****联合会:
你单位《关于****项目建议书调整的请示》(焦残联〔2020〕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残联〔2019〕92****财政局出具的资金证明,经研究,现对《****委员会关于****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焦发改行二〔2018〕30号)部分批复内容调整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拟选址由人民**侧与长恩路交叉口西北角调整至**市**区西经大道与**路交叉口东北角。项目编码:****。
二、原则同意该项目匡算总投资由7400万元调整为899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资金及市财政配套筹措。
三、请据此办理用地、规划等项目前期相关手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招标方案完成后,尽快报我委审批。
四、焦发改行二〔2018〕30号文与本批复不一致的,以本批复为准。
五、你单位应开展信用承诺并据实申报项目建议书审批所需的前置要件,提交的《信用承诺书》我委将及时在“信用**”网站公示,守信或失信情况纳入“信易批”档案管理。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