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关于防范和保护野生动物的安全告知书
广大居民朋友们:
随着**街道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辖区内野生动物活动日益频繁。为有效防范野生动物可
能带来的安全风险,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态平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
项告知如下:
一、常见野生动物出没区域及应对措施
山**边区域:****村委会竹坪、岔道、栗树厂、104 等小组;**村委会树坪、鸡头刺、****小组等地,常有亚洲熊、野猪、蛇类等野生动物出没。居民在此区域活动时,应避免独自深入山林,尽量结伴而行,且不要离开既定道路随意穿越草丛或灌木丛,以防遭遇蛇类攻击或惊扰野猪、亚洲熊等动物。若偶遇亚洲熊、野猪,切勿惊慌奔跑或主动挑衅,应缓慢倒退离开,保持安全距离。
公园绿地及居民区周边树木:公园内以及一些老旧小区的大树上,常有鸟类筑巢,部分鸟类可能会因护巢行为对靠近的人类发起攻击。在经过此类区域时,若发现鸟类有异常躁动,应尽快远离该区域,避免停留。
二、严禁行为
禁止猎捕、杀害野生动物:无论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还是“三有”(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陆生野生动物,均受法律保护。严禁使用气枪、弹弓、捕鸟网、猎夹、毒药等任何工具和方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
禁止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不得擅自砍伐野生动物栖息的树木、破坏其巢穴,不得污染野生动物赖以生存的水源。
禁止非法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包括野生动物的皮毛、骨骼、肉品等。
三、遭遇野生动物危险的求助方式
若居民在日常生活中遭遇野生动物攻击或发现受伤、受困的野生动物,请立即拨打****办公室电话 [0886-****456] ****派出所 [0886-****933]。同时,也****草原局反映情况,由专业人员进行妥善处理,****公司联系,做好保险资料备份;切勿自行尝试抓捕或救助,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人身伤害。
四、法律责任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猎捕、杀害、交易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等违法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平衡,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希望广大居民积极配合,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共同营造人与动物和谐共处的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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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