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集团****公司****集团****公司等3户债权资产进行公开处置。截止2026年5月21日(基准日),上述债权主体项下本金合计619,751,767.03元,利息、罚息、复利等合计572,063,003.36元,债权总额合计1,191,814,770.39****法院认定为准)。其中担保措施为抵押、质押及保证。各户债权情况见下表:
单位:元
| 债务人 |
本金 |
利息(含罚息、复利等) |
债权总额 |
| ****集团****公司 |
93,960,000.00 |
60,882,962.38 |
154,842,962.38 |
| ****集团****公司 |
188,000,000.00 |
165,103,850.22 |
353,103,850.22 |
| ****集团****公司 |
59,930,850.06 |
48,709,981.15 |
108,640,831.21 |
| ****集团****公司 |
277,860,916.97 |
297,366,209.62 |
575,227,126.59 |
债权基本情况
(一)债务人(含共同还款人)基本情况
1.****集团****公司
****集团****公司成立于2006年10月31日,注册资本22500万元,主要经营业务为:PVC树脂生产销售、离子膜碱及氯化物系列产品生产和销售等。工商登记状态为存续。
2.****集团****公司
****集团****公司成立于2010年9月9日,注册资本40000万元,主要经营业务为: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贸易(包括但不限于黄磷、红磷、磷酸等)及其他业务。工商登记状态为存续。
3.****集团****公司
****集团****公司成立于2006年11月8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主要经营业务为:有机、无机化工产品、矿产品、橡胶制品等销售业务。工商登记状态为存续。
(二)债权抵质押及保证情况
1. ****集团****公司
(1****集团****公司以名下2170项机器设备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2****集团****公司****集团****公司120万股股份、****集团****公司****集团****公司4630万股股份、****集团****公司****集团****公司4960万股股份、****公司****集团****公司40万股股份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
(3)王**、王瑾、****集团****公司、****集团****公司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 ****集团****公司
(1)王**、沐玉存、刘华、郑革锋、****集团****公司、******公司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 ****集团****公司
(1****公司以名下位于**县老阴坡的厂房及工业用地土地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其中工业用地面积49623.20平方米,厂房面积14969.49平方米。抵押土地长期用于化工生产,污染严重且后续使用或面临环保治理。****结构厂房,长期闲置,存在外立面损毁、部分被拆除等完整性缺失情况。详情请进一步咨询。
(2)王**以名下位于**市护国大厦的3套房产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1.护国大厦17楼D座商住用房,建筑面积82.81平方米、分摊用地面积9.03平方米;2.护国大厦20楼B座商住用房,建筑面积211.79平方米、分摊用地面积23.09平方米;3.护国大厦20楼A座住宅,建筑面积217.10平方米,分摊用地面积23.67平方米。
上述部分房产存在租赁情况,详情请进一步咨询。
(3****集团****公司以名下位于寻甸县金所乡的土地提供抵押担保:
1.出让工业用地,面积74126.84平方米;
2.出让工业用地,面积64697.38平方米;
3.出让工业用地,面积219642.22平方米;
4.出让工业用地,面积114319.24平方米。
抵押土地上已建成建(构)筑物并长期用于磷化工行业生产,后续或面临司法处置困难、环保治理等情况,详情请进一步咨询。
(4****集团****公司以名下位于寻甸县金所乡的土地提供抵押担保:
1.出让工业用地,面积293699.03平方米;
2.出让工业用地,面积229282.98平方米。
抵押土地上已建成建(构)筑物并长期用于磷化工行业生产,后续或面临司法处置困难、环保治理等情况,详情请进一步咨询。
(5)王**、****集团****公司、赵俊、王琦、王瑾、王玮、沐玉存、******公司、****公司、******公司、****集团****公司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集团****公司
(1****集团****公司****集团****公司120万股股份、****集团****公司****集团****公司4630万股股份、****集团****公司****集团****公司4960万股股份、****公司****集团****公司40万股股份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
(2)王**、王瑾、****集团****公司、****集团****公司、****集团****公司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诉讼执行情况
已取得生效判决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具体情况请投资者登录中国长城****公司对外网站查询(http:/www.****.com)或与中国长城****公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
处置方式
拟采取组包方式公开竞价转让。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下列人员或机构不得受让该项资产:
(一)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
(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
(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
(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
(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
(六)****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交易条件
一次性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有效。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扰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张先生、李女士
联系电话:0871-****4788、0871-****8551
通讯地址:**省**市**区人民西路273****广场B2幢25层及26层。
联系地址:**省**市**区人民西路273****广场B2幢25层及26层。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871-****7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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