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医疗机构执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医保结算数据核查治理项目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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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标题 2026年医疗机构执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医保结算数据核查治理项目
公示开始时间 2026-05-27 15:00:01
公示截止时间 2026-05-27 17:00:00标书代写
招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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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2026年医疗机构执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医保结算数据核查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办公厅****委员会省公共**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政府采购效率的意见》(酒政办发〔2018〕301号)等文件要求,****受****的委托,对“2026年医疗机构执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医保结算数据核查治理项目”以邀请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确定邀请江泰****公司****公司、国信易保****公司、国新****公司、甘****公司四家单位参与本项目竞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编号:****

二、采购内容:

(一)医疗服务价格医保结算数据常态化分析委托服务

对全市定点医药机构执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目录》的合规情况,特别是规范执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情况,按季度开展大数据审核分析。每季度数据分析须在下月20日前完成,形成高质量分析报告,并****医保局,为医保管理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二)协助开展定点医药机构执行医疗服务价格违规数据核查

1.****医保局对大数据筛查出的全市定点医药机构疑似违规执行相关目录的数据进行现场核查,核查数量不少于120家,****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中心、诊所、****药店、村卫生室等各类主体,并确保核查对象涵盖全市各县(市、区)。核查过程中,主动配合完成陈述申辩和定性定量等复审工作。核查结束后,全面梳理、深入分析核查发现的违规问题,形成详实的核查工作报告并提出针对性工作建议。同时,针对重点违规问题组织培训反馈,指导定点医药机构扎实做好整改工作,切实规范诊疗及收费行为,维护医保基**全。

2.****医保局现场核查定点医药机构有关执行相关目录方面违规问题的申诉事项,确保申诉处理工作规范有序。

3.****医保局查处协议期内涉及违规执行相关目录方面的投诉举报问题线索,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

4. 严格按照标准完成现场核查病历抽审工作:****医疗机构抽审不低于500份/家,****医疗机构抽审不低于300份/家,****医疗机构抽审不低于100份/家,民营医疗机构抽审不低于200份/家,确保抽审工作全面、准确。

5.****医保局对定点医药机构在门诊统筹及慢特病医保结算中规范执行相关目录情况开展专项稽核。对**市行政区域内开通门诊统筹、门诊慢特病及谈判药品“双通道”****医院、诊所、零售药店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11月30日期间的相关医保基金结算数据进行全量提取分析,并协助现场核查不少于40家定点医药机构,推动门诊医保结算规范运行。

6.****医保局核查全市医保经办机构规范执行相关目录情况,重点检查规范执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及依规审核、支付的情况,促进医保经办工作提质增效。

(三)协助依托**市反欺诈数据监测专区实时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1.根据相关目录调整情况,实时优化、完善**市反欺诈数据监测专区相关模型,提升监测精准度。

2. 依托**市反欺诈数据监测专区,依据相关目录的限定要求,定期对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结算数据进行分析、清洗,重点关注异常结算数据和疑似欺诈骗保数据,****医保局开展核查工作。每季度形成1份数据分析报告,为打击欺诈骗保提供数据支持。

3. 明确专人负责**市反欺诈数据监测专区模型优化和数据分析工作,****医保局驻场工作不少于30个工作日,确保工作落地见效。

服务方式:

1.基础数据服务。运用相关技术手段提升医疗基础数据质量,完成定点医药机构基础数据的整理、校验等工作,为后续工作开展奠定坚实数据基础。一、构就诊明细数据的提取及标准化工作,旨在确**点医药机构上传数据的明细度与维度满足全面监管要求。

2.医保结算大数据分析服务。全面提取2026年度定点医药机构基础数据,按季度开展大数据分析工作,从医学、药学维度对医保大数据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与挖掘。针对定点医药机构在《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目录》执行中的不规范情况,开展数据挖掘及宏观与微观层面的数据分析。

3.现场核查服务。依据大数据分析结果及基础数据质量,****医保局****医院的核查方向与内容。总体服务涵盖确定审核规则、组建医学专家团队、实施现场核查、汇总核查结果等环节。

4.疑点问题专家论证服务。当与定点医药机构就违规单据产生临床争议,经多次沟通反馈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可在医保局协助下发起专家评审,最终形成确认金额。

5.核查分析报告及检查资料整理服务。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需留存底稿证据,并要求当事人及单位负责人按执法文书要求在相关执法文书上签字确认。对证据充分的问题,分类汇总结果金额;对于因核查范围受限或被核查单位不配合等原因导致无法获取确切金额的核查事项,作为核查结果的保留意见,需详细描述情形并评价其可能产生的影响。核查结束后,****医保局要求撰写核查报告,内容包括核查过程、发现问题、相关证据、核查结论及处理建议等。一般应在核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检查报告、核查记录、相关证据****医保局。

三、预算金额:小写:¥650000.00元,大写:陆拾伍万元整

四、竞价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经营范围须包含业务与本项目相关内容);

2.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若有委托人时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4.供应商需提供响应采购公告内容的承诺(格式详见附件2)。

注:以上资格要求文件以扫描件形式(PDF格式)上传****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供应商提交的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必须清晰、准确、真实,按要求进行上传。逾期未上传或上传不合格的企业将被拒绝。

六、报价要求

1.供应商报价须包含完成上述服务的相关措施及采购活动有关的一切费用。

2.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价,每项报价只能有一个价格。

3.供应商对投标项目的服务报价,应报出最具有竞争力的价格。

七、服务期限

本项目涉及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11月30日全市医保基金使用时段,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

八、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5月27日15时00分标书代写

竞价截止时间:2026年5月27日17时00分标书代写

九、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 购 人:****

地 址:**市**区新****东路5号

联 系 人:李雪峰

联系电话:0937-****398

代理机构:****

地 址:******商贸城1号楼C-810室

联 系 人:吴志强

联系电话:133****4009

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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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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