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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6年05月26日
一、合同编号: ****-001-001
二、合同名称: 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
四、项目名称: ********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
地 址: ****政府路30号
联系方式: 151****6005
供应商(乙方): ****
地 址: **省**市**区蒲河路83-120号1门
联系方式: 152****9255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血液透析用水设备1台、血液透析机35台、血液透析滤过机2台
履约要求: 验收要求: 1、供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政府采购合同文件列明的标准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供方需按照第九条的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货物质量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求,保证原产地生产的原装全新产品,并严格保持原包装,否则按退货处理。 3、货物验收时应出具该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应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使用说明、 保修证明、发票和其它应具有的单证; 4、验收成员在货物验收单上签字视为验收合格。 5、供方应提交需方需要的相关资质(盖公章),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包装要求: 供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如因包装问题导致货物毁损或者品质下 降,需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货物,由此造成需方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供方承担。
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完成后60日内完成供货。
履约地点: ****
七、验收日期: 2026年04月23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周海容 房柳 田晓东 林郁青 张傲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