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申报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的补充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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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公告已发布(详见**社科办网站,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单列学科的申报另行组织,不在此次申报范围)。现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申报工作 各单位要组织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工作,认真学习国家最新政策变化,鼓励符合条件、具有较好研究基础和能力的专家学者,特别是青年学者踊跃申报。要加强有组织科研,优化申报结构,提升申报材料质量,着力推出体现国家水准和**学科优势的申报项目。 二、申报名额 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继续对各省实行限额申报。科研处对符合申报要求的申请材料完成线上审核,并将纸质材料报送到省社科办。省社科办将组织专家对相关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三、材料审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申报资格不符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申报公告》相关规定的。 2.选题不具有重要研究价值的;“课题论证”简单草率或者抄袭他人的;无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或前期研究成果与所报课题无关的;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的。 3.申请书填写内容(包括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的基本情况、前期成果等)不实、弄虚作假,或相关成果存在署名权等知识产权争议的;列入课题组成员未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的。 4.不采用2026年5月新修订《申请书》的;未按照《申请书》要求填写的;在《课题论证活页》中出现包含前期研究基础在内的可能透露申请人身份信息的。 5. 《课题论证活页》论证字数超过7000字(含图表内容), 或《选题说明》超过300字的;在申报系统中未如实填写论证字数的。 6.申请人主持的各类国家级项目在2026年6月7日前未取得结项证书的。同年度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 7.申请人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曾被撤项处理不满5 年、终止处理不满3年的,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被**社科办通报批评的。 同时,以下情形重点审核把关: 1.需重点审核担任校级行政领导职务的申请人是否能保证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开展研究。为防止行政领导以“学术挂名”挤占申报**,不鼓励担任校级行政领导职务的申请人牵头申报项目。 2.以兼职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的,须着重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 3. 新申请课题与本人此前承担的各类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选题相似度较高的,须着重审核是否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是否存在重复申报。 4.申请人填写的前期成果中,有在国(境)外期刊发表论文或出版著作的,须着重对相关论文和著作进行意识形态把关。 各单位要重点按照《申报公告》第一、四、五、十、十一、 十二条规定,严格审核把关。凡在受理申报过程中出现上述不予受理情形的,我们将视情压缩相关单位本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指标。 四、材料报送 1.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实行网络申报。申请人在线申报的同时仍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所有材料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下载,确保线上线下内容完全一致。 2.纸质版《申请书》须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 4份,活页一式2份,采用1份申请书中缝夹2份活页在上,3 份申请书在下叠放的方式打包。各单位须分学科并按申报序号 (小号在上)摆放打包材料。 3.科研处于2026年6月4日12:00之前完成线上审核(请老师们按照时间节点尽快完成系统内提交),请各单位于6月5日10:00前统一将纸质材料送至科研处。务请按时报送。 科研处 2026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