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宁市2026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提前批项目招标文件澄清通知一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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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2026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提前批项目招标文件澄清通知一
发布时间:2026/5/26 11:09:24

关于**市2026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提前批项目

招标文件澄清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市2026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提前批项目(****)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一、答疑部分:

疑问1: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3.1基本要求: 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供应商;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至少包含电梯安装(含修理),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同时提供所投不少于3个品牌电梯制造商有效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同时提供电梯制造商就本项目出具委托投标人参与投标的投标授权书;且评分标准中提供6个厂家授权得满分, 综上所述:以上条款违反了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及 87 号令精神,强烈建议招标文件修改为投****制造厂的唯一授权,并修改评分标准中相关规定。

答复:****政府采购,不存在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的情形。

疑问2:招标文件P37,小区业主选定品牌配置后,与甲方、街道、业主委员会等签订供货安装合同,及时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在电梯到场前 7 日进行公示,充分考虑小区货物堆放、交通组织、安全保护措施等。建议如下:

建议①:小区业主签订合同后,是否可以由中标人作为总包单位授权符合分包资质单位直接与甲方/街道方/物业/业主委员会签订合同后供货。

建议②:是否可以由中标人作为总包单位授权符合分包资质单位直接与甲方/街道方/物业/业主委员会签订合同后供货)。

建议③:小区业主选定品牌配置后,与甲方、街道、业主委员会、电梯厂家等签订供货安装合同,及时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在电梯到场前 7 日进行公示,充分考虑小区货物堆放、交通组织、安全保护措施等。原因:电梯的质保、维保等由电梯厂家负责,故电梯厂家应该一起参与签订合同。

建议④:小区业主选定品牌配置后,中标人可否作为总包,授权有资质单位直接与甲方、街道 、业主委员会签订合同。

答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

疑问3:招标文件P37“合同条款及格式:(2)小区业主选定品牌配置后,与甲方、街道、业主委员会等签订供货安装合同,及时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在电梯到场前 7 日进行公示,充分考虑小区货物堆放、交通组织、安全保护措施等”,小区业主选定品牌配置后,中标人可否作为总包,授权有资质单位直接与甲方、街道 、业主委员会签订合同。

答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4:招标文件P38:“付款方式:与各小区签订合同后,乙方提供对应金额的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节点的履约证明资料并开始施工(如电梯到场验收合格证明、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等)后,付至该批设备价款的60%;该批次设备交付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乙方提交全部竣工及技术资料、完成向小区业主的移交手续后,支付至该批次结算价的97%;预留结算价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待质保期届满后返还”,建议如下:

建议①:1、第一笔60%为货到工地款,无法提供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需要删除此证。2、第二笔比例建议修改为:该批次设备交付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该批次合同总价的100%,最迟不超过约定交货期的6个月。 3、国债项目一般通过验收申报,都不留质保金,建议把质保金删除。

建议②:建议:电梯货到工地 7 个工作日内付至该批次价款 60%;验收合格并取得使用登记证 7 个工作日内付至 100%,同时提供 3% 质保金保函。

建议③:付款方式:1、货到工地款:付款按照分批验收分批付款的方式进行。具体为与各小区签订合同后,电梯到场后7个工作日内付至该批次合同价款的60%,最迟不超过货到工地15天内; 2、验收款:该批次设备交付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该批次合同结算价的100%,最迟不超过约定交货期的6个月,同时乙方提供合同价款3%的质量保证金保函或预留结算价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原因: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为安装验收合格后才能办理,电梯进场时无此证件;2、电梯是分批次进场、分批次验收,故应分批次支付合同款。

答复:付款方式修改为:与各小区签订合同后,乙方提供对应金额的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节点的履约证明资料、进场配套资料并开始施工后,付至该批设备价款的60%;该批次设备交付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乙方提交全部竣工及技术资料、完成向小区业主的移交手续后,支付至该批次结算价的97%;预留结算价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待质保期届满后返还。

进场配套资料指:乙方在电梯设备进场的同时,应向甲方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配套文件:

证明电梯设备进场内容的文件:设备清单与装箱单明细、电梯设备制造商出具的产品数量证明书等,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复印件二份,均由乙方加盖公章);

证明电梯设备质量的文件:电梯设备制造商出具的产品出厂检验证明、产品质量证书/合格证(国家有规定的需出具国家相关部门签发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书)、重要或关键外购件合格证等,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复印件二份,均由乙方加盖公章);

电梯设备的技术文件:包括土建布置图、设备结构图、电梯部件安装图、电梯电气原理图、电梯电气接线图、原理图及符号说明书、安装调试说明书、电梯安装手册、使用维护说明书等全套技术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复印件二份,均由乙方加盖公章)。

疑问5:付款方式:与各小区签订合同后,乙方提供对应金额的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节点的履约证明资料并开始施工(如电梯到场验收合格证明、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等)后,付至该批设备价款的60%;该批次设备交付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乙方提交全部竣工及技术资料、完成向小区业主的移交手续后,支付至该批次结算价的97%;预留结算价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待质保期届满后返还。

问:验收合格证明、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该两个证是完工之后才去办理的证件,那么电梯进场如何支付到场60%款项

答复: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8、付款方式”修改为:与各小区签订合同后,乙方提供对应金额的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节点的履约证明资料、进场配套资料并开始施工后,付至该批设备价款的60%;该批次设备交付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乙方提交全部竣工及技术资料、完成向小区业主的移交手续后,支付至该批次结算价的97%;预留结算价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待质保期届满后返还。

进场配套资料指:乙方在电梯设备进场的同时,应向甲方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配套文件:

证明电梯设备进场内容的文件:设备清单与装箱单明细、电梯设备制造商出具的产品数量证明书等,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复印件二份,均由乙方加盖公章);

证明电梯设备质量的文件:电梯设备制造商出具的产品出厂检验证明、产品质量证书/合格证(国家有规定的需出具国家相关部门签发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书)、重要或关键外购件合格证等,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复印件二份,均由乙方加盖公章);

电梯设备的技术文件:包括土建布置图、设备结构图、电梯部件安装图、电梯电气原理图、电梯电气接线图、原理图及符号说明书、安装调试说明书、电梯安装手册、使用维护说明书等全套技术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复印件二份,均由乙方加盖公章)。

疑问6:招标文件P38:新电梯:安装前登记、技术指导、图纸交底、设备制造、设备检验、所有税费(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保险、设备包装、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安装至移交给使用单位期间现场材料保管费、调试费及验收、培训以及可能产生的多次搬运、维护保养费、免费质保、维保期年审费、临时使用和维护费用,关系协调,其他未预见或不确定因素,管理费与税金等为充分履行合同而需要的一切费用。提出意见:年检费应由物业出资,建议删除。

答复:删除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7、合同价”中的 “维保期年审费”,其他不变。

疑问7:招标文件P40页,“10、质量保证及保用期限:(4) 维保期全托管维护保养 年(不应少于1年),自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之日起计算,维保期内,所有电梯由维保而发生的材料费、人工费及维保费用、电梯年检费用、特种设备检测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之中”, 建议不含年检费和检测费。

答复:删除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0、质量保证及保用期限”(4)条款中的“年检费”。即(4) 维保期:全托管维护保养 年(不应少于1年),自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之日起计算,维保期内,所有电梯由维保而发生的材料费、人工费及维保费用、特种设备检测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之中。

疑问8:招标文件P40第四章合同条款与格式“(3) 乙方或其电梯制造商提供 年以上(不应少于1年)整机质保和全托管维护保养,质量保证期自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期内更换的部件,其更换部件的质量保证期从更换之日重新计算。质保期内出现单台部件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彻查该供货批次的所有电梯,乙方必须更换该供货批次出现该质量问题所有电梯的对应部件,更换部件应为原厂原品牌全新合格产品。取得电梯使用登记证时由乙方将电梯移交给使用方,电梯产权人为小区业主。”建议修改为:(3)乙方或其电梯制造商提供 年以上(不应少于1年)整机质保和全托管维护保养,质量保证期自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期内更换的部件,其更换部件的质量保证期从更换之日重新计算。原因:电梯部件的质量问题有偶发性,按质保问题处理即可,如因单台电梯部件的质量问题而更换该批次有电梯的对应部件,对未出现问题的其他电梯的住户影响范围较大,且费用较高。

答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9:招标文件P40:呼叫联动系统。提出意见:不清楚是什么功能。

答复: 单台电梯为集选控制,2台及以上为并联控制。

疑问10:招标文件P40 “呼叫联动系统”。建议:原小区已配置的可保留,无此功能的小区不配置或列为选配。

答复:本功能为必要功能,其中单台电梯为集选控制,2台及以上为并联控制。

疑问11:招标文件第五章设备需求及技术要求P52“(6)装修配置要求2)地板:人造**石地板。5)应充分考虑电梯轿厢装修重量的预留,以满足后续选配要求。(7)电梯轿厢内设一体式操作盘,需包含以下配置:1)轻触式微动选层按钮、开关门按钮、应急报警按钮;轿厢显示器为不低于 5.7 寸 LCD 显示屏;(11)功能及配置要求49)轿内语音提示功能50)带防电动车上楼功能监****联通,带终身流量)”,提出意见:以上要求作为选配项才合理,因为这些东西对业主来说质保期过后维修成本大大增加,而且不是所有老百姓都喜欢这些东西,作为选配,需要的业主自己选。

答复:删除第五章设备需求及技术“三、货物基本要求”: “轿厢显示器为5.7寸 LCD 显示屏,49)轿内语音提示功能;50)带防电动车上楼功能监****联通,带终身流量)”。

轿厢显示器为5.7寸 LCD 显示屏、轿内语音提示功能、带防电动车上楼功能监****联通,带终身流量)作为电梯选配项。未列入招标文件《电梯选配表》的选配产品,其最终价格由小区业主与中标人自行协商。

疑问12:招标文件P40页,在电梯交钥匙的最初三个月内,乙方对全部设备的检查、调整、润滑和清理每星期至少一次,三个月后每两个星期一次,本项目所供同一型号电梯需保证常备两套易损件用于及时维修更换。

建议①:修改为在电梯交钥匙的最初一个月内,乙方对全部设备的检查、调整、润滑和清理每星期至少一次,一个月后每两个星期一次。取消本项目所供同一型号电梯需保证常备两套易损件用于及时维修更换。

建议②:在电梯交钥匙的最初一个月内,乙方对全部设备的检查、调整、润滑和清理每星期至少一次,一个月后每两个星期一次。原因:1、常规是电梯交钥匙最初一个月内进行检查调整;2、电梯型号多种多样,如每种型号均常备两套易损件会增加承包人的成本且未必能用上,如果电梯出现故障能按合同约定时间修理好即可

建议③:由于售后台量大,无形增加人工成本,建议将交钥匙后前三月每周维保调整为前一月每周维保,并取消同一型号电梯常备两套易损件的要求。

答复: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0、质量保证及保用期限”第(14)修改为:在电梯交钥匙的最初一个月内,乙方对全部设备的检查、调整、润滑和清理每星期至少一次(如需进行调整、润滑、清理的,应在2个自然日内进行相应处理)。一个月后每两个星期一次。

疑问13:招标文件P41至42的“16、违约、索赔、破产终止合同”建议:将违约整改期限改为 10 个工作日,违约金调整为更换产品价值的 3%。

答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14:招标文件页码P41~42,“乙方提供货物的规格型号、数量与双方约定不符,或货物质量不符合甲方要求、合同约定的,乙方应在 10 日内承担免费退、换货等责任,并向甲方支付应更换产品价值总额 5 %的违约金。如乙方未在甲方限定的期限内完成更换、拒不更换或者两次更换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更换产品价值总额 100 %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甲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向乙方追偿。”,建议修改为:乙方提供货物的规格型号、数量与双方约定不符,或货物质量不符合甲方要求、合同约定的,乙方应在 10 工作日内承担免费退、换货等责任,如果对使用方造成损失的,对更换产品价值部分赔付3%的违约金。

答复: 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15:招标文件P42,“17、转让除了设备供货、调试、维保外,乙方不得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发现有直接转包事实时,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追回已付款项,乙方承担已付款项 30%违约金”,建议删除该条款。

答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16:招标文件P50第五章设备需求及技术要求 “选配件一览表 ”出现“2)地板:人造**石地板” ,第五章设备需求及技术要求“三、货物基本要求”“(二)技术规格及要求10.主要部件配置要求:(6)装修配置要求2)地板:人造**石地板。”

问:**石板即为选配又为标配,两者相互矛盾,以哪个为准

答复:删除第五章设备需求及技术要求“三、货物基本要求” 2)地板:人造**石地板,作为选配项,按招标文件《电梯选配表》执行。

疑问17:招标文件P52第五章设备需求及技术要求“三、货物基本要求”“(7)电梯轿厢内设一体式操作盘,需包含以下配置: 1)轿厢显示器为不低于 5.7 寸 LCD 显示屏;(11)功能及配置要求:49)轿内语音提示功能;50)带防电动车上楼功能监****联通,带终身流量)”

问:上述条款在电梯行业内为选配产品,现列为标配,是否合理控制价是否包含这些费用。

答复: 1、删除第五章设备需求及技术“三、货物基本要求”: “轿厢显示器为5.7寸 LCD 显示屏,49)轿内语音提示功能;50)带防电动车上楼功能监****联通,带终身流量)”。

轿厢显示器为5.7寸 LCD 显示屏、轿内语音提示功能、带防电动车上楼功能监****联通,带终身流量)作为电梯选配项。未列入招标文件《电梯选配表》的选配产品,其最终价格由小区业主与中标人自行协商。

2、本项目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原则上包含电梯选配项的价格。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并预留电梯选配项不确定因素,即最终电梯单价与该梯实际选配项价格合计不得超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但如小区业主自愿主动要求出资,可按“中标后,****委员会或物管会等签订协议;如有小区业主需要自筹出资部分,由中标人自行向小区业主收取。”执行。

疑问18:招标文件P52,“三、货物基本要求(10)候梯厅要求按钮:微动发光按钮,按下按钮时带有白色背景光”。建议按钮:微动发光按钮,按下按钮时带有白色背景光。建议把白光去掉,有些品牌是蓝光,红光,都有背景光,不建议指定白光。

答复:招标文件页码P52,三、货物基本要求(10)候梯厅要求按钮修改为:微动发光按钮,按下按钮时带有背景光。

疑问19:招标文件P52“(9)在轿厢的上部及下部提供自然通风”, 建议如下:

建议①:每个品牌对通风的设置不一样,建议取消。

建议②:每个品牌通风形式不一样,保证通风量即可,建议删除本条。

建议③:市场电梯均为上部通风,该条件要求上部及下部提供通风,是否为上部或下部提供通风。)

答复:招标文件P52“(9)在轿厢的上部及下部提供自然通风”修改为(9)确保轿厢内自然通风,确保通风量。

疑问20:P54:四、其他要求(1)同时,中标人应提供5年以上整机质保和全托管维护保养,并鼓励提供10年以上全托管维护保养供小区业主选择。提出意见:与第32页整机质保承诺“3年质保3年全托管维保”相互矛盾,建议删除。

答复:①删除招标文件P54 “四、其他要求(1)……同时,中标人应提供5年以上整机质保和全托管维护保养,并鼓励提供10年以上全托管维护保养供小区业主选择”的要求。整机质保和全托管维护保养最低要求按第四章合同条款“ (3) 乙方或其电梯制造商提供 年以上(不应少于1年)整机质保和全托管维护保养,质量保证期自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之日起计算”执行。

②招标文件P32,关于整机质保承诺评分按原招标文件执行,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际响应,优于整机质保和全托管维护保养最低要求的按评分办法获得相应分数。

疑问21:招标文件页码P56,16.4其他要求:①负责每年电梯的法定年检并承担相关费用。建议不含年检费。常规每年的电梯年检费都是由小区业主支付。

答复: 原招标文件P56“6.4其他要求:①负责每年电梯的法定年检并承担相关费用。”修改为:6.4其他要求:①负责每年电梯的法定年检。

疑问22:招标文件页码P55, 质保期6.1质量保修期在质量保修期(质量保证期与维保期要求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内,投标人负责组织电梯制造商负责修复设备存在的所有问题(因最终用户自身使用不当和不可抗力除外);更换的有缺陷或损坏的零部件应是全新的,原配置的,更换的零部件质量保修期仍为不小于12个月,自更换完成且经验收合格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对于隐蔽性的、通过合理的检查和试验都不能发觉的缺陷,即使质量保修期已过,由于其电梯设备本身的设计缺陷、制造缺陷、安装缺陷造成的故障,仍由投标人或其电梯制造商负责修复并赔偿业主及第三方因此受到的任何损失。上述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建议如下:

①建议:质保期所有备件,未发生更换的,按照《产品买卖合同》质保期限约定,发生更换的,自完成修理之日起**12个月。

②建议:质保期内,发生更换的部件,质保期**至修理完成起12个月。

答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23:招标文件页码P56,五、风险须知(1)本项目为旧梯更新项目,时间紧任务重,居民诉求多、现场情况复杂。各投标人自行考虑为满足现有验收标准增加的机房空调、三网覆盖等设施设备及整改、恢复费用,做好施工现场及居民的沟通协调工作,做好运输、拆装中的安全保障措施及应对出现的风险,充分考虑场地狭小、交通不便、抢工、夜间施工、恶劣天气等影响,同时考虑可能出现部分无法实施电梯的情况。建议如下:

建议①:验收标准无空调和三网要求,建议删除。

建议②:****政府电梯验收无关应该业主根据需求自行配置,建议删除。

答复:该条款修改为:五、风险须知(1)本项目为旧梯更新项目,时间紧任务重,居民诉求多、现场情况复杂。安装空调、三网覆盖、智能化装监控等施工的,如小区业主委托投标人实施的,除小区业主自愿主动增加费用外,投标人需自行考虑设施设备及整改、恢复费用;如为其他第三方单位施工的,投标人需现场配合其他第三方单位停梯施工,不再收取额外费用。投标人做好施工现场及居民的沟通协调工作,做好电梯运输、拆装中的安全保障措施及应对出现的风险,充分考虑场地狭小、交通不便、抢工、夜间施工、恶劣天气等影响,同时考虑可能出现部分无法实施电梯的情况。

疑问24:可否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中标人可否直接与品牌授权代理签订合同。

答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25:**市2026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提前批项目招标控制价发布通知(招标编号:****)一、内容:各潜在投标人:**市2026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提前批项目(项目招标编号:****)招标控制价公布如下电梯层(站)数:1.9层(站)及以下综合单价(万元/台):10,选配产品下浮系数:0%≤选配产品下浮系数≤100%,2.10-18层(站)综合单价(万元/台):15,选配产品下浮系数:0%≤选配产品下浮系数≤100%,3.19层(站)及以上综合单价(万元/台):20,选配产品下浮系数:0%≤选配产品下浮系数≤100%,备注: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每个子项的招标控制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建议:国际一线品牌20层以上价格会在20万元以上,特别是30层以上,价格会远超20万元。根据发布的招标控制价通知,是否只是指国债补贴的金额,超出部分可以业主自筹。例:28层电梯采购价26万元,国债补贴限价20万元,剩余6万元由业主自筹。

答复: 除小区业主自愿主动要求出资外,单台电梯(不含电梯选配项)原则按“投标人中标后所有单价即为与各小区签订合同的最高限价,不得以上述原因为理由要求上调价格”执行。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并预留电梯选配项不确定因素,即最终电梯单价与该梯实际选配项价格合计不得超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小区业主自愿主动要求出资的,须按“四、其他要求(4)中标后,****委员会或物管会等签订协议;如有小区业主需要自筹出资部分,由中标人自行向小区业主收取。”执行。

疑问26: 招标文件P38:合同价: 按电梯层(站)数分档差异化中标综合单价:

①9层(站)及以下: 万元/台;②10-18层(站): 万元/台;③19层(站)及以上: 万元/台;④中标选配产品下浮系数 %,选配产品单价=选配产品控制价×(1-中标下浮系数)。建议如下:

建议①:楼层较多,分三档明显无法覆盖,建议19层以上区间拆分更多。

建议②:报价模式与开标一览表:按现有分档报价,国债未覆盖部分报价方式不明确,19 层与 31 层价格差异无法体现。允许投标人自行编制合理开标一览表。标书代写

答复:按原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疑问27:请问本次公告公布的控制价,是否仅针对国债补贴资金对应部分超出控制价的金额由业主自行筹措资金解决,不计入本次控标价格管控范围。

举例说明:如 25 层电梯设备总价 25 万元,仅按控标价 20 万元纳入国债补贴核算,超出控标的剩余 5 万元由业主自筹承担,不受本次控标价格限制。

答复:除小区业主自愿主动要求出资外,单台电梯(不含电梯选配项)原则按“投标人中标后所有单价即为与各小区签订合同的最高限价,不得以上述原因为理由要求上调价格”执行。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并预留电梯选配项不确定因素,即最终电梯单价与该梯实际选配项价格合计不得超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小区业主自愿主动要求出资的,须按“四、其他要求(4)中标后,****委员会或物管会等签订协议;如有小区业主需要自筹出资部分,由中标人自行向小区业主收取。”执行。

疑问28: 技术要求说明 。建议增加更新技术要求说明,电梯技术性能指标原则不得低于《****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5]52号)有关要求,将通知原文及附件都放到招标文件内。https://www.****.cn/zw/zfxxgk/fdzdgknr/tzsbs/art/2025/art_dffd80cc3e****459c9e14ae92c363f6.html

答复:根据招标文件P54“本项目选型配置、生产安装、合理节约利旧、质量保障应满足《****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5〕52号)要求。”与建议一致。市监特设发[2025]52号行政部门已依法公开,投标人可自行获取。

疑问29:招标文件要求“接到供货通知后 40 天内排产完成并运达现场(自行考虑小区内交通组织及场地安放)。拆装时间要求(包括旧梯拆除、井道整改、新梯安装等所有安装施工):单个小区总工期1-30 台不超过 60 个日历天;31-50 台不超过 75 个日历天。检测合格期限:每台电梯安装调试完成后 30 个日历天内取得电梯使用登记证。”,建议如下:

建议①:每电梯安装工期不超过50个日历天比较合理。

建议②:将按小区总台数设定工期,调整为单台电梯设定工期。

建议③:在接到供货通知后 40 天内排产完成并运达现场(自行考虑小区内交通组织及场地安放)。拆装时间要求(包括旧梯拆除、井道整改、新梯安装等所有安装施工):单台电梯安装工期不超过50个日历天;检测合格期限:每台电梯安装调试完成后 30 个日历天内取得电梯使用登记证。原因:各老旧小区现场情况不同,不能以偏概全,为了不影响正常出行,大部分小区同一单元都是拆1台旧的,安装1台新的并取得使用证后才能拆另1台旧,时间跨度较长故若按单个小区的总电梯台数来约定总工期非常不合理。

答复:原招标文件工期“交货期:招标人将根据居民选取电梯品牌和数量不定期下达供货安装任务通知(后称“供货通知”),接到供货通知后 40 天内排产完成并运达现场(自行考虑小区内交通组织及场地安放)。拆装时间要求(包括旧梯拆除、井道整改、新梯安装等所有安装施工):单个小区总工期1-30 台不超过 60 个日历天;31-50 台不超过 75 个日历天。检测合格期限:每台电梯安装调试完成后 30 个日历天内取得电梯使用登记证。”修改为:交货期:招标人将根据居民选取电梯品牌和数量不定期下达供货安装任务通知(后称“供货通知”),接到供货通知后 40 天内排产完成并运达现场(自行考虑小区内交通组织及场地安放)。拆装时间要求(包括旧梯拆除、井道整改、新梯安装等所有安装施工):单台电梯工期不超过50个日历天,单个小区总工期不超过180 个日历。检测合格期限:每台电梯安装调试完成后 30 个日历天内取得电梯使用登记证。

疑问3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P7-8 “3.2.2(6)投标人中标后,各小区楼栋居民可在投标人所报品牌中自行选择品牌进行供货,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所下达的供货安装任务中明确的小区、电梯品牌、电梯数量安排供货安装,招标人不保证每个品牌电梯的供货小区和供货数量,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该因素并在报价中综合考虑,投标人中标后所有单价即为与各小区签订合同的最高限价,不得以上述原因为理由要求上调价格”,

P55 第五章 设备需求及技术要求 “四、其他要求(4)中标后,****委员会或物管会等签订协议;如有小区业主需要自筹出资部分, 由中标人自行向小区业主收取。”

问:投标人中标后所有单价即为与各小区签订合同的最高限价。与小区需要自筹部分再次签订协议,这个协议与3.2.2相互矛盾,3.2.2已经要求不得超出最高限价,选配产品怎么收费

答复:除小区业主自愿主动要求出资外,单台电梯(不含电梯选配项)原则按“投标人中标后所有单价即为与各小区签订合同的最高限价,不得以上述原因为理由要求上调价格”执行。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并预留电梯选配项不确定因素,即最终电梯单价与该梯实际选配项价格合计不得超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小区业主自愿主动要求出资的,须按“四、其他要求(4)中标后,****委员会或物管会等签订协议;如有小区业主需要自筹出资部分,由中标人自行向小区业主收取。”执行

疑问31:P38合同所确认的所有单价作为乙方与各小区签订合同的最高限价,不予以上调。选配产品另按实际发生为准。建议修改为:合同所确认的所有单价作为乙方与各小区签订合同中国家补助部分的最高限价,不予以上调,由甲方支付给乙方;超过国家补助的费用由小区业主自筹出资,由中标人自行向小区业主收取。选配产品另按实际发生为准。原因:国家政策允许超过国家补助部分的费用由小区业主自筹资金,让业主可以选择更好的品牌和更好的配置,如果控制价偏低而且与各小区签订合同价又不能超过中标价的话,会剥夺小区业主选择更好品牌和更好配置的权利。

答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除小区业主自愿主动要求出资外,单台电梯(不含电梯选配项)原则按“投标人中标后所有单价即为与各小区签订合同的最高限价,不得以上述原因为理由要求上调价格”执行。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并预留电梯选配项不确定因素,即最终电梯单价与该梯实际选配项价格合计不得超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小区业主自愿主动要求出资的,须按“四、其他要求(4)中标后,****委员会或物管会等签订协议;如有小区业主需要自筹出资部分,由中标人自行向小区业主收取。”执行。

疑问32:招标文件P8“(6)投标人中标后,各小区楼栋居民可在投标人所报品牌中自行选择品牌进行供货,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所下达的供货安装任务中明确的小区、电梯品牌、电梯数量安排供货安装,招标人不保证每个品牌电梯的供货小区和供货数量,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该因素并在报价中综合考虑,投标人中标后所有单价即为与各小区签订合同的最高限价,不得以上述原因为理由要求上调价格。”建议修改为(6)投标人中标后,各小区楼栋居民可在投标人所报品牌中自行选择品牌进行供货,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所下达的供货安装任务中明确的小区、电梯品牌、电梯数量安排供货安装,招标人不保证每个品牌电梯的供货小区和供货数量,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该因素并在报价中综合考虑,投标人中标后所有单价即为与各小区签订合同中国家补助部分的最高限价,不得以上述原因为理由要求上调价格。原因国家政策允许超过国家补助部分的费用由小区业主自筹资金,让业主可以选择更好的品牌和更好的配置,如果控制价偏低而且与各小区签订合同价又不能超过中标价的话,会剥夺小区业主选择更好品牌和更好配置的权利。

答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除小区业主自愿主动要求出资外,单台电梯(不含电梯选配项)原则按“投标人中标后所有单价即为与各小区签订合同的最高限价,不得以上述原因为理由要求上调价格”执行。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并预留电梯选配项不确定因素,即最终电梯单价与该梯实际选配项价格合计不得超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小区业主自愿主动要求出资的,须按“四、其他要求(4)中标后,****委员会或物管会等签订协议;如有小区业主需要自筹出资部分,由中标人自行向小区业主收取。”执行。

疑问33:招标文件P5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偏离 不允许;P33~34:(6)对第五章“设备需求及技术要求”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或者辅助功能项目发生负偏离达5项(含)以上的。提出疑问:相互矛盾,请明确是否允许偏离

答复:“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偏离”指招标文件中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实质性要求主要包括合同条款及第三章评分办法中不允许出现的无效投标情形条款。

“对第五章“设备需求及技术要求”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或者辅助功能项目发生负偏离达5项(含)以上的。”指第五章“设备需求及技术要求”中未标记“★”的技术指标。

故不存在矛盾,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34:建议取消,合同条款中绝大部分是商务条款,难以一一列出。

答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35:建议取消《技术响应表》。第五章“设备需求及技术需求”的内容很多,三个品牌分别响应会占用很大篇幅。

答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36:招标文件P31“售后服务方案:承诺中标后在项目所在地设有电梯维修维保服务点”:请明确项目所在地是指**市还是各小区。

答复:该评分条款“项目所在地”是指至少是整体项目所在地。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及故障响应时间作出具体承诺。

疑问37:3、招标文件P32“整机质保承诺:(1)承诺所有品牌电梯提供整机质保1年得7分,每增加6个月的得2分,此项满分15 分。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2)承诺所有品牌电梯提供1年全托管维护保养得7分,每增加6个月得2分,此项满分15分。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

建议删除:根据《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以及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的相关规定,电梯整机质保期为一年是行业内普遍遵循的惯例,也是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要求,招标文件将远超行业质保期限作为评分加分项,实质将“提高质保期限”作为中标条件,超出合理范围,迫使投标企业承担额外成本。如需体现企业实力,可将评分重点放在维保团队资质、应急响应时间、售后服务网点覆盖等更能体现服务质量的指标上。

答复:按原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疑问38:招标文件页码P32,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承诺书(20分)“③承诺在电梯安装、维护维修过程中具有特种设备作业证(电梯作业)的电梯维修人员不少于 1 人驻点服务;”、“⑤ 承诺:中标后如不能按此承诺提供服务的,各小区业主有权安排其他具备维修资质单位完成,但费用由中标人及制造商承担。” ,建议如下:

建议①:本项目涉及多个不同小区,且各小区电梯台数分布不均、站点分散。若要求每个小区固定驻点持证维修人员不少于1人及费用由中标人及制造商承担,存在不合理性,建议删除。建议调整为:按片区配置足额持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实行片区巡回维保、统一调度应急服务,保障各小区电梯维保及时率、故障响应时效。

建议②:承诺在电梯安装过程中具有特种设备作业证(电梯作业)的电梯维修人员不少于 1 人驻点服务(原因:维护维修为电梯维保工作,不需要持证人员在场)

答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39: 招标文件P32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承诺书③承诺在电梯安装、维护维修过程中具有特种设备作业证(电梯作业)的电梯维修人员不少于 1 人驻点服务;

问:该驻点服务范围如何界定是每个小区小区所在行政区**市

答复:驻点时段要求:电梯安装、维护维修过程中;驻点服务范围:小区项目实施现场。即在同一个小区进行电梯更新或日后维护维修时,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应安排持有特种设备作业证(电梯作业)的电梯维修人员一同参与。

疑问40: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方法

(1)有效报价范围:为投标总价低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通过资格评审、形式性评审、响应性评审且设计方案部分评审合格,****委员会审定不存在严重不平衡、不合理、不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投标人投标总价。本项目无设计方案评审

答复:本项目不涉及工程设计,“设计方案部分评审合格”在评审时不需考虑。

疑问41:第三章评标办法“具有《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至少包含电梯安装(含修理),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A2及以上等级得25分,其他得16分。”建议删除。原因:参考房建市政项目招标要求:使用最低资质的项目不得对优于资格要求的资质另外加分

答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42:第三章评标办法“投标人提供品牌制造商投标授权书的,取得3个品牌制造商授权得3分,取得4-5个品牌制造商授权得4分,取得6个(含)以上品牌制造商授权得5分”,建议改为:投标人提供品牌制造商投标授权书的,取得3个品牌制造商授权得3分,取得4个品牌制造商授权得4分,取得5个(含)以上品牌制造商授权得5分。原因:建议:增加条件一样的,增加的分数保持一致

答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43:招标文件P32“品牌选择性(5分):投标人提供品牌制造商投标授权书的,取得3个品牌制造商授权得3分,取得4-5个品牌制造商授权得4分,取得6个(含)以上品牌制造商授权得5分”,建议删除:“获取多品牌授权”作为评分条件,实质上是为单一品牌生产厂商参与投标设置了障碍,属于以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

答复:为保证本项目公平、公正、公开,降低投标门槛、扩大品牌选择范围,有利于项目的充分竞争,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自行选取不少于3个电梯品牌参与投标。投标人获取3个以上品牌授权,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按评分办法获得相应分数。不存在以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

二、本项目原招标公告“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潜在投标人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27日09时30分止,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址:https://gxygcg.****.com)进行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现修改为:请潜在投标人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址:https://gxygcg.****.com)进行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标书代写

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5月27 日9 时30 分(**时间)”现修改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 6 月11 日9 时30 分(**时间)。标书代写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已重新生成,请潜在投标人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自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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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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