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招标采购管理办法(暂行)》等相关制度要求,拟对以下项目进行院内议价,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 科室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单价 (万元) |
院区 |
备注 |
| 检验科 |
检验系统维保 |
3 |
年 |
12 |
** |
二、报名要求
报名咨询邮箱:****@163.com (有问题请先邮件咨询)
1.原则上只接受线上报名,请各品牌代理商或厂家见本公告后,将报名资料扫描件(PDF格式,请确保扫描后资料清晰可见,否则视为报名无效)发至邮箱****@163.com,并在邮件标题注明挂网日期、报名公司名称、所报科室、项目名称,邮件正文中注明项目名称、报名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建议留QQ邮箱)、设备厂家、设备型号(请按照注册证填写);如果有多份扫描件文件的,请将文件打包为压缩包,格式要求为.zip格式。
邮件标题格式参考:挂网日期-信息类项目-公司名-报名项目名称。
邮件正文格式要求示例:
项目名称:XXXXX
报名公司名称:XXXXX
联系人:张三,123****1234
电子邮箱:****@xx.com
厂家:XXX
型号:XXXXX
2.报名材料首页注明挂网日期、所报科室、项目名称、产品厂家、型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建议留QQ邮箱)、报名公司名称。
3.报名材料须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生产厂家授权书、厂家生产许可证、软件著作权证等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设备参数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和其他材料的,请附上相关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院内议价为现场议价,请各供应商报名后准备好纸质议价材料参加现场议价(含报名要求中的所有资料及报价单),一式8份,议价时间另行通知。
5. 供应商未被纳入****失信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否则报名无效。
(说明:《****失信供应商实行“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
第四条 ****医院自行采购活动中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失信行为,列入失信供应商名单管理:
1.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小组现场确认为恶意围标、串标的行为;
4.向与医院自行采购活动相关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资格预审合格且成功报名的供应商在项目采购活动开始后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时未及时通知院方;
6.****医院自行采购活动,采购活动开始后擅自撤回响应文件,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标书代写
7.以不正当手段获得其他潜在供应商标书信息及需要保密的证明材料的;
8.****医院自行采购活动纪律,扰乱采购活动现场秩序且不听劝阻;
9.以明显低于其他合格潜在供应商的报价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经议价、比选小组认定为恶意竞争的;
10.有行贿情形的;
11.经医院认定的其他失信行为。
第六条 中标人被列入失信行为“黑名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处****医院所有自行采购活动。)
6.报名时间及报名邮箱
报名时间:2026年5月26日-6月1日下午17:00
报名咨询邮箱:****@163.com (有问题请先邮件咨询)
三、项目技术参数(参数仅供参考,以科室实际需求为准)
检验系统维保
一、基本功能要求
用于武****公司的检验信息系统的维保。
二、具体参数要求
▲1、服务周期:3年。
2、维护服务需求:
▲2.1、在合同约定的维护周期内,提供≥1名长期驻点人员,负责对LIS系统进行全面维护。维保期内应指派对本单位系统及业务情况熟悉的工程师,维保人员应相对固定,原维保人员如有变动应进行相应的交接工作,保证维保工作顺畅进行。
2.2、热线服务:提供7*24小时的热线电话、传真、QQ、微信、E-mail等多种途径的咨询和远程维护等响应服务,随时回答与工程有关的技术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最终达到系统能够7*24小时不间断运作的目的。
2.3、定期跟踪:电话、QQ、E-mail、微信等方式定期跟踪和回访系统使用情况,及时了解存在的问题,并随时给予解决。
▲2.4、定期巡访:高级别工程师定期上门回访、例检(≥每两个月一次),进行常规服务,检查系统运行情况。
2.5、故障的现场响应时间:及时响应,排除系统运行中的故障,使得系统可以得到平稳应用。这里的故障包括因编程问题使得软件未达到预期的功能效果或在软件运行期间出现的程序错误等;维护人员接到故障通知后保证:
(1)普通的技术问题,0.5-1小时以内,远程或现场技术维护解决,恢复系统正常运行;
(2)应用软件发生的问题,4小时之内,远程或现场技术维护解决,恢复系统正常运行;
(3)对于不能明确是否是硬件或数据库出现故障时,****医院选用的集成商进行检查,在必要时,能在上述响应时间内到达现场协助排除问题;
(4)遇到紧急情况如网速过慢、系统中断等影响检测和报告发送的情况发生时,1小时****中心解决问题;
(5)对于电话、远程方式无法解决的问题或系统发生严重故障时,现场到人响应时间为2小时内。
2.6、进行系****医院现有业务的运行。
▲2.7、在合同约定的维护周期内,必须保证产品为最新版本,不断对产品的功能优化和升级,保证服务质量。
2.8、在承担LIS系统维护工作的期间内,如果医院工作流程发生更改,****医院的修改要求,提供修改服务,以确保系统的功能满足不断发展的业务需求。
2.9、在承担LIS系统维护的期间内,针对医院在使用系统程序过程发生的错误和故障,保证及时响应,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包括:无条件提供该版本系统出现错误和故障程序的免费修改、程序更新服务(次级版本),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
▲2.10、****医院沟通数据库安全备份、管理、数据不平衡检查和修正的执行情况,提供数据安全管理方案。
2.11、****医院沟通数据存储、数据安全、数据库优化及数据库转档情况。
2.12、****医院LIS系统维护的期间内,如果医院将现有HIS系统更换成其他厂商系统,需无偿提供协助切换。
2.13、****医院LIS系统维护的期间内,如果医院LIS系统需要直接或间接的与除本院HIS系统之外的外部系统(如:电子病历、医保系统、CA、体检系统、院感系统、SAP、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实验室等)进行数据交换,需无偿提供协助对接。
2.14、维保人员始终对接触的数据信息保密,未经医院书面许可,不得在项目之外使用或向第三方提供数据信息。
2.15、协助医院完各项国家评级评审,包括且不限于国家电子病历评级、互联互通评级、三级医院评审,并按评审要求完成系统数据提取及系统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