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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82 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2017.****.01)、****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 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017.****.22)的有关规定、《****保护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晋环许可函[2018]39号)要求,现公开“********猪场养殖项目”环保设施的竣工日期,项目于2026年4月10日配套的环保设施竣工。我单位承诺对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一、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猪场养殖项目
2、建设单位:****
3、项目位置:**省**市**县**乡申家岭村东北侧260m
4、环保设施建设内容:(1)大气:加强猪舍通风,控制饲养密度、低氮饲喂、定期冲圈、全漏缝地板并及时清粪,喷洒除臭剂等。(2)废水:养殖废水、生活污水全部进入黑膜沼气池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沼液用于周围农田施肥。(3)猪粪及沼渣运至固废处理区发酵堆肥无害化处理;设1座安全填埋井对病死猪尸体进行处理。
二、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牛总
联系电话:138****5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