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26年药剂采购,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地点:**县。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主要工程内容包括****药剂采购。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本次招标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 777800.00 元。
2.5 交货地点:招标人/使用单位指定的供货地点。
2.6 供货期、交货时间:供货期6个月,具体供货时间以使用单位签订的采购合同中约定的供货时间为准。根据甲方书面通知(包含但不限于通知函件、邮件、QQ、微信等)的时间,在24小时内(若投标人承诺的时间短于24小时,则以投标人承诺的时间为准)运到甲方指定的供货现场和货物停放区并完成下车、搬运入库、现场清理等工作。若甲方要求临时性应急供货,乙方应在8小时内将生产药剂送达交货地点。
供货数量、时间和批次:招标数量为暂定量,乙方应根据实际情况与甲方的要求进行供货,以甲方最终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量为准,供货时间达到合同条款的规定。
注:因本次招标货物数量为暂定量,不排除有修改,同时各使用单位供货量可进行相互调剂,乙方对此明知且接受需自行承担暂定数量与实际结算数量差异造成的风险。
2.7其他:
2.7.1 质保期:12个月。
2.7.2 货物执行标准及技术参数:货物执行标准及技术参数见“第五章 供货要求”。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有权抽样送甲方认可的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乙方所供货物进行检验,所需检测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合格率达不到100%,达不到合同文件、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由乙方完全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3.1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投标人为投标货物的制造商、代理商或经销商。
3.2 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时,须具有投标货物制造商授权书。
注:(1)本招标项目同一分包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2)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或经销商不得在本招标项目同一分包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5 月 26 日至 2026 年 6 月 15 日,在**市公共**交易网(**县)(www.****.com/yunyangweb)下载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4.3 招标人应于 2026 年 5 月 29 日 17 时 00 分(**时间)前在**市公共**交易网(**县)(www.****.com/yunyangweb)发布澄清或修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6 月 15 日 10 时 30分,地点为 标书代写****(**商会大厦1栋9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本次招标公告在**市公共**交易网(**县)(www.****.com/yunyangweb)发布。
招标人:****
地址:**市**县迎宾大道302号
联 系 人:雷老师
电 话:150****9787 2026 年 5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