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汶川县砂石资源管理举报奖励制度汶川县规范村民自用砂石采挖审批管理方案汶川县砂石资源开采秩序实施细则公众参与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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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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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砂石**管理举报奖励制度》《**县规范村民自用砂石采挖审批管理方案》《**县砂石**开采秩序实施细则》公众参与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26

为深入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落实省委巡视砂石问题整改及砂石**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健全我县“2总纲+13分项”砂石管理制度体系,规范砂石**管理秩序,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规定,现就《**县砂石**管理举报奖励制度》《**县规范村民自用砂石采挖审批管理方案》《**县砂石**开采秩序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三项制度文件”)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依据

《中华人民**国水法》《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河道管理条例》;《**省进一步规范河道砂石管理的意见》《**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省委巡视反馈****工作部署、**县砂石**专项整治方案;**县“2总纲+13分项”砂石管理制度体系建设要求。

二、三项制度文件核心内容概述

(一)《**县砂石**管理举报奖励制度》

为畅通社会监督渠道,鼓励公众参与砂石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监督举报,构建“全民监督、全域管控”格局。明确举报范围、举报方式、奖励标准、保密要求及责任追究,切实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调动群众监督积极性。

(二)《**县规范村民自用砂石采挖审批管理方案》

聚焦村民自建房屋、小型农田水利等自用砂石需求,兼顾生态保护与民生保障。明确村民自用砂石采挖申请条件、审批流程、采挖范围、限量标准、禁采区域、环保要求及监管责任,杜绝以“自用”名义非法开采、倒卖砂石行为,既满足群众合理需求,又守住生态安全底线。

(三)《**县砂石**开采秩序实施细则》

作为我县砂石开采秩序管控的实操性文件,衔接两大总纲方案及其他配套制度。细化砂石全流程要求,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强化开采、运输、销售全链条闭环监管,严厉打击各类涉砂违法行为,维护砂石市场公平有序环境。

三、公示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2026年5月26日—2026年6月8日)。

四、意见反馈方式

(一)联系单位

****水务局(牵头单位)、******局

(二)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电话:0837-****460

(三)电子邮箱

****@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砂石三项制度意见建议+姓名+联系方式”)

(四)书面反馈地址

****办公室(邮编:623000)

(五)反馈要求

公众可通过上述方式提交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请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意见建议需围绕三项制度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规范性提出,明确具体修改内容及理由;

逾期未反馈视为无异议。

特此公示。

附件:附件1 **县砂石**管理举报奖励制度

附件2 **县规范村民自用砂石采挖审批管理方案

附件3 **县砂石**开采秩序实施细则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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