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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5-26
| 项目名称 | 沙颍河**段零碳运输通道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黄寨镇**路与**路交叉口正西方600****中心港区中心作业区;****示范区河沿李港区大道1号**港;**市**县逍遥镇**逍遥港;**市****港;**市**区**范营港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500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关京 |
| 联系人 | 王震霄 | 联系电话 | 155****5751 |
| 项目投资(万元) | 21757.09 | 环保投资(万元) | 4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7-12-31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0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建****电站、****服务区系统,本项目共建设5个充电站,10座重卡充电桩(10套2400kW充电主机加充电终端),建设3****电站,****中心港、**老港为光伏站点,光伏容量5.69MWp,建设供配电系统及运营服务系统,覆盖273公里沙颍河干线航道,形成完整零碳运输补能通道。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严格控制施工时间 | ||
| 承诺:**** 关京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关京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