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昌县土塘河流域土塘镇段水质提升与生态修复工程旁路人工湿地项目

审批
江西-九江-都昌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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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5-26

项目名称 **县土塘河流域土塘镇段水质提升与生态修复工程旁路人工湿地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县土塘河流域土塘镇段 占地面积
(平方米)
4934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伍志华
联系人 胡少鹏 联系电话 134****8909
项目投资(万元) 2200 环保投资(万元) 220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06-30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14 ****动物园、主题公园;不含城市公园、植物园、村庄公园);人工湖、人工湿地项中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容积5万立方米以下的人工湖、人工湿地。
建设内容及规模 在土塘河流域支流入干流关键节点建设人工湿地5000立方米/天,占地面积(红线内)4934平方米。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其他措施:
通过洒水降尘、喷淋、对裸露地表进行覆盖等措施控制施工扬尘。
废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施工期以及后期管理房生活污水通过污水管****处理站处理后达标外排。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初期雨水以及带少量油污的废水经沉淀处理以后回用以洒水降尘。
固废 环保措施:
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交给环卫部门处理。
噪声 有环保措施:
项目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自带降噪、消声设备;注意机器保养和正确操作,尽量使施工的机械噪声维持在最低声级水平;禁止高音鸣笛,合理制定施工运输线路,合理安排施工场所进行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减少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干扰。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
承诺:**** 伍志华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伍志华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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