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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市老河村利咸高速安置小区基础配套建设项目(EPC)**市老河村利咸高速安置小区基础配套建设项目(EPC)第1次答疑(标段编号****) **市老河村利咸高速安置小区基础配套建设项目(EPC) 招标编号:**** 澄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因招标文件编制原因,现对本项目相关内容进行以下修正,具体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中“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技术负责人 须具备工程类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更正为:““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技术负责人 须具备市政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建筑类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2.本次澄清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故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作调整。标书代写 本补疑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原公告内容和招标文件中与本补疑不一致,以本补疑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务必关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介的补疑信息,招标人不再另行书面通知,因未及时查阅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此澄清!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2026年5月26日 |